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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七号)——关于指定永新专利代理公司涉外代理权限的通知[失效]
发布人:春秋智谷
【数据提供:
北大法宝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七号)
(1987年5月1日)
经国务院指定,永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代理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其他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
永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于1987年6月1日开业,
特此公告
附:永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永安广场103室
电话:3-7391818
电传:30431NTEDL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