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政府
命令
2022 年 5 月 14 日 № 1174-r
莫斯科
关于签署生物材料交换协议
根据“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联邦法第 11 条第 1 款,批准俄罗斯农业部提交并与俄罗斯外交部和其他有关联邦行政机关(附)。
允许俄罗斯农业部在签署本协定的谈判期间对所附草案进行非基本性质的修改。
认为在独立国家联合体政府首脑会议上签署上述协定是适当的。
俄罗斯联邦政府主
席米舒斯京
项目
生物材料交换协议
本协定缔约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国,
在 1993 年 3 月 12 日的兽医领域合作协定的指导下,
为了防止传染性动物疾病的传播,改进对特别危险的动物疾病的实验室诊断,补充国家微生物(菌株)收集物并保护本协定缔约国领土免受动物流行病的影响
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
第1条
本协定的主题是缔约双方主管当局在生物材料交换、改进特别危险动物疾病的实验室诊断和预防传染性动物疾病在缔约双方领土内传播方面的合作和互助。这项协议。
第二条
为执行本协定的规定,双方作为主管部门应授权其中央国家兽医主管部门。
第三条
为本协议的目的,所使用的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认可实验室(中心)”——在本协定缔约国认可(认证)体系中,必要时在国际认可体系中认可(认证)并进行实验室研究的缔约方的国家组织(国家机构) (测试)在兽医学领域或此类机构的结构细分;
“双方主管当局”——中央国家兽医当局,根据本协定缔约国的立法,受托监督兽医立法的遵守情况,实施预防和消除传染性动物和其他动物的措施疾病;
“生物材料”——为了实验室研究(测试)的目的,从怀疑感染活体或死体动物的临床健康动物身上采集的样本(样本),其中含有或可能含有传染性或寄生虫病原体;
“参比实验室(中心)”——经缔约方授权的经认可的国家实验室,在参比活动领域独立于产品的制造商、供应商和消费者,履行参比职能;
“供应商”——发送样品(样品)的缔约方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机构;
“接受方”——接受样品(样品)的缔约方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机构。
第四条
生物材料的研究在缔约方认可的实验室(中心)进行。
生物材料实验室研究(测试)的频率和必要性,实验室研究(测试)的样品(样品)的采样和研究(测试)是考虑到流行情况、科学兴趣的共同性和应派对。
第五条
含有特别危险动物疾病病原体的生物材料的运输按照本协定缔约国的法律进行。
供应商免费向收件人提供样品(样品)。
生物材料将由接受者在其实验室中使用,具有适当的保护系统(生物安全),仅用于进行诊断、监测和(或)研究工作。
生物材料不会用于商业目的,例如制造或销售需要商业许可的商业产品或服务。
完成任何研究后,接受者承诺将这些研究的结果通知供应商。接受方可将生物材料用于与供应方约定的其他目的。
接收方仅在本协议框架内使用生物材料,并承诺在完成其实验室研究(测试)后销毁所有残留的生物材料。
第六条
接收方同意在处理供应商关于生物材料的任何书面信息时保持机密性,但接收方先前知道的信息、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公开或公开的信息或由接收方合法披露的信息除外。收件人或收件人没有保密义务。
接收方承诺在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义务的整个期间内不泄露机密信息。
接受者只有在事先与拟公开信息的提供者达成协议并获得对此类公开或公开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公开或公开公开研究结果。
第七条
供应商是生物材料的所有者,在研究期间拥有生物材料的所有权利。生物材料的转让并不意味着将生物材料的所有权转让给接受者。
提供者保留将生物材料分发给他人并将其用于自身目的的权利。
第八条
生物材料的选择、包装、装运(运输)均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建议和其他国际规则和标准进行。与发送生物材料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和接收者商定。每包生物材料都附有一份技术数据清单,其中包含根据附录的生物材料的详细特性。可以应供应商的要求提供附加信息。
第九条
在本协定框架内,缔约双方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协定缔约国的法律,采取其他形式的合作。
执行本协议的协调问题由兽医领域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处理。
第十条
双方主管当局在采取措施预防、发现和抑制特别危险的动物疾病传播方面的互动,包括生物材料的交换,可能包括联合规划、资金使用和专家的参与、交换有关这些活动的进展和结果的信息。
第十一条
为实施本协定而采取的财政措施应由缔约双方承担费用,并在国家预算为缔约双方主管当局履行职能提供的资金范围内。
第十二条
经双方共同同意,本协议可以进行修订,这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在相关议定书中正式确定。
第十三条
双方因适用和解释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由有关各方协商协商或通过双方同意的其他程序解决。
为解决可能的重大争议和索赔,本协议的规定继续适用于已退出本协议的一方,直至所有争议完全解决。
如果在实验室研究(测试)过程中出现有争议的情况,在参考实验室(中心)获得的实验室研究(测试)结果被视为最终结果。
为解决争端,可能涉及非争端当事方的参考实验室(中心)或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赋予适当权力的第三国参考实验室(中心)。
指定具有参考职能的实验室(中心)和确认参考实验室(中心)的能力,按照本协定缔约国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
对实验室(中心)进行的实验室研究(测试)结果提出上诉的程序是根据本协议缔约国的法律进行的。
标明其参考职能的参考实验室(中心)名单在信息和电信网络“互联网”中的缔约方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第十四条
本协定自保存人收到第三次通知签署方履行其生效所需的国内程序之日起 30 天后生效。
对于后来完成内部程序的缔约方,本协议自保存人收到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届满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定生效后,任何国家均可通过向保存人提交加入文件来加入。
对于独立国家联合体成员国,本协定自保存人收到加入文件之日起 30 天后生效。
对于非独立国家联合体成员国的国家,本协定自保存人收到签署或加入国家最后一次同意通知之日起 30 天后生效对它的这种加入。
第十六条
本协议无限期签订。各方均有权在退出本协议前不迟于 6 个月向保管人发送书面意向通知以退出本协议,并解决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产生的义务。
完成“”2022 年俄文原件一份。原件应由独立国家联合体执行委员会保存,该委员会应向本协定的每个签署国发送一份经核证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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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材料
交换协议附件
技术数据清单
样品描述 | 取样日期 | 动物的类型和年龄、个体编号、名称 等等 | 地址,动物的位置,动物的主人 | 描述, |
皮肤损伤(口疮材料),1 个容器(1 号样品)* | 07.01.2020 | 牛, № 00099901ХХ, "Зорька" | 俄罗斯, 滨海边疆区, 符拉迪沃斯托克, 英石。格罗耶夫,d. 5。 养 | 生物材料选自具有口蹄疫临床症状的奶牛。业主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注意到了最初的迹象。该动物未接种口蹄疫、传染性结节性皮炎疫苗。院子里没有其他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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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中数据为填写示例。
代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或授权人) | 代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的董事或授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