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俄罗斯联邦总统
关于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关于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展领域确保国家技术主权的跨部门委员会
根据2010 年 12 月 28 日第 390-FZ 号“关于安全”的联邦法和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条例,经2020 年 3 月 7 日第 175 号俄罗斯联邦总统令批准“关于俄罗斯联邦安全理事会的某些问题”,我决定:
1. 成立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负责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确保国家技术主权问题。
2. 批准附件:
a)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关于确保国家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技术主权的条例;
b)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关于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中确保国家技术主权问题的组成部分。
3.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关于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展领域确保国家技术主权的跨部门委员会主席在一个月内批准跨部门委员会的个人组成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关于确保国家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中的技术主权的决议。
4. 本法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俄罗斯联邦总统 V. 普京
莫斯科克里姆林宫
2022 年 4 月 14 日
№ 203
2022 年 4 月 14 日第 203 号俄罗斯联邦
总统令批准
俄罗斯
联邦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关于确保国家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技术主权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1.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关于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展领域确保国家技术主权的跨部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为履行第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制定旨在确保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措施,以及协调联邦国家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活动,地方政府和组织(以下简称机关和组织)在实施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技术独立的措施时,为此类设施配备国产无线电电子产品、技术设备、软硬件系统,包括软件和信息支持(以下简称- 国内产品)。
2. 委员会活动的法律依据是俄罗斯联邦宪法、联邦宪法性法律、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总统令和命令、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条例以及本条例。
二、委员会的职能
3. 委员会赋予以下职能:
a) 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对象在国内产品的创造和生产领域与外国技术的技术独立程度,就该领域的进口替代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向联邦行政当局提出建议和建议;
b) 分析机构和组织在执行旨在确保国家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中的技术主权(以下简称技术主权)的决定方面的活动的有效性;
c) 在以下领域预测、识别和评估对国家安全的内部和外部威胁:信息技术、电信网络以及信息和电信网络的发展;开发和支持国内产品的生产;在确保技术主权方面发展工业和军工联合体;
d) 协调机构和组织在解决业务、中期和长期任务方面的活动,以确保信息技术发展、通信设备生产、无线电工业和电子工业领域的国家安全,以及随着该领域国际合作的扩大;
e) 就以下相关问题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建议和建议:
制定发展和支持国内产品生产、信息和电信技术的开发、实施和使用领域的国家政策,包括满足国家国防、国家安全和执法的需要,以及形成国家信息资源并提供对它们的访问;
采取必要的法律、组织、科学、技术、财政和其他措施,以实施确保技术主权的措施;
在确保技术主权方面识别和预防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考虑到经济的数字化转型,评估国家和军事控制系统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的现代要求的合规性;
制定一套措施,以优化联邦预算中规定的预算拨款的使用,以实施确保技术主权的措施,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体优先使用国内产品;
为电信网络和信息和电信网络、无线电电子工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科学、技术和技术支持,以及创建和发展必要的软件包和电子数据库的存储和验证国家中心用于创造国内产品领域的机构和组织的活动;
f) 参与制定和实施旨在改进确保技术主权领域的国家政策的战略规划文件;
g)根据俄罗斯联邦在信息技术发展、通信设备生产、无线电工业和电子工业领域的国家计划草案的既定程序进行审议,评估其实施的有效性;
h) 制定在确保技术主权方面改进法律监管的主要方向。
三、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和活动
4. 委员会条例及其职位组成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根据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副主席的提议批准。
5. 委员会包括机构和组织的代表,包括商定的。
6. 委员会的组成由其主席批准。
7. 委员会主席设有代表。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会的工作,在其副手和委员会其他成员之间分配职责,确定委员会会议参与者的组成,并在必要时主持会议,将其他问题纳入议程委员会会议期间,就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与机构负责人和组织进行互动。
8. 委员会主席缺席时,由一名委员会副主席履行职责。
9. 委员会秘书为委员会会议准备材料,保存会议记录,在委员会会议筹备过程中进行必要的通信,拟定受邀参加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名单。
10. 委员会主席、他的副手和委员会其他成员在自愿基础上开展活动。
11. 委员会为履行其职能,有权:
a) 就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的独立单位、机构和组织进行互动,以规定的方式向他们索取和接收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b)按照既定程序使用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其他机构和组织的国家信息系统、银行和数据库;
c) 在委员会成员中,以及在俄罗斯科学家、委员会以外的机构和组织的代表中,就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建立工作组;
d) 根据既定程序与研究机构和专家签订合同,以确保技术主权领域的工作和研究工作的执行;
e) 总结并向安全理事会提交关于委员会权限范围内问题的信息。
12. 委员会的工作有计划地进行。
13. 委员会会议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召开委员会临时会议。
14. 委员会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委员会成员无权将其权力委托给其他人。在委员会成员缺席的情况下,他有权就审议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
15. 委员会成员在讨论委员会会议审议的问题时应享有平等权利。委员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委员会成员的多数票作出,并由委员会主席(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秘书签署的议定书起草。
16. 如果对做出的决定有异议,委员会成员有权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该意见必须附在会议记录中。
17. 委员会会议记录(委员会会议主席批准的会议记录摘录)送交各机构和组织执行,随后将所采取措施的结果通知委员会.
18. 委员会活动的信息、分析、组织和技术支持由安全理事会的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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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14 日第 203 号俄罗斯联邦
总统令批准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跨部门委员会关于在俄罗斯联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中确保国家技术主权问题的组成
1.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会主席)。
2. 俄罗斯联邦政府副主席,协调联邦执行机构在工业领域的国家政策、技术监管、国防秩序的实施和包括无线电电子在内的工业发展计划等问题上的工作(副委员会主席)。
3. 俄罗斯联邦政府副主席,协调联邦执行机构在通信领域的国家政策、国家信息资源形成领域的国家监管问题上的工作(委员会副主席)。
4.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副秘书长(委员会副主席)。
5. 俄罗斯联邦内政部长。
6. 俄罗斯联邦民防、紧急情况和消除自然灾害后果部长。
7. 俄罗斯联邦科学和高等教育部长。
8. 俄罗斯联邦国防部长。
9. 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长。
10. 俄罗斯联邦交通部长。
11. 俄罗斯联邦财政部长。
12. 俄罗斯联邦数字发展、通信和大众传媒部长。
13. 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部长。
14. 俄罗斯联邦能源部长。
15. 俄罗斯银行主席(根据协议)。
16. 俄罗斯近卫军总司令——俄罗斯联邦国民警卫队总司令。
17. 俄罗斯外国情报局局长。
18. 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局长。
19. 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局长。
20. 俄罗斯 FSTEC 主任。
21. GUSP 负责人。
22.俄罗斯FCS负责人。
23. 俄罗斯联邦总统信息通信技术和通信基础设施发展局局长。
24. 国家公司“Rosatom”总干事。
25. 俄罗斯联邦国家公司总干事。
26. 国家公司“Rostec”的总经理。
27. 俄罗斯联邦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顾问(委员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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