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工人生命和健康的义务
火车站和它的访客
由私人保安组织承担责任
保障火车站及其员工的生命健康
访客不符合有关立法的要求
国家对铁路基础设施的保护
公共交通。
解决
最高仲裁庭主席团
俄罗斯联邦
N 4901/14
莫斯科,2014 年 7 月 15 日
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主席团
作品:
主持 - 最高仲裁院院长
俄罗斯联邦 Ivanova A.A.;
主席团成员:Amosova S.M.、Batsieva V.V.、Valyavina E.Yu.、
Zavyalova T.V., Kozlova O.A., Makovskoy A.A., Pershutova A.G.,
Razumova I.V.、Sarbasha S.V.、Slesareva V.L.、Shilokhvosta O.Yu。 -
审议了副检察长的呈件
俄罗斯联邦关于以监督方式修改决议
2013 年 10 月 14 日第四上诉庭,
东西伯利亚联邦仲裁法院的决定
地区日期为 2014 年 1 月 21 日,在仲裁法院的案例 N A19-5396 / 2013 中
伊尔库茨克州。
出席会议的有以下国家的代表:
来自申请人 - 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 -
Agbashyan K.I.;
来自开放式股份公司“俄罗斯铁
道路”——Melnichenko A.V.、Nazarov R.A.、Nikovsky A.A.;
从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机构
“铁路卫兵” - Ananyev V.A.、Zlotya V.P.、Orlova N.V.
在听取并讨论了 Shilokhvosta O.Yew 法官的报告后。和解释
参与案件的人的代表,主席团成立
下列的。
东西伯利亚运输检察官办公室(以下简称 -
检察官办公室)向伊尔库茨克州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到开放式股份公司“俄罗斯铁路”
(以下简称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保安局“铁路警卫队”(以下简称机构)关于
2013 年 4 月 1 日提供服务的合同无效
N РДЖВР 3/45(以下简称 04/01/2013 合同,争议合同)。
根据伊尔库茨克州仲裁法院 2013 年 7 月 1 日的裁决,
使满意。
法院以《民法典》第 168 条为指导
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法律,1992 年 3 月 11 日
N 2487-I“关于私人侦探和安全活动
俄罗斯联邦”(以下简称《安全活动法》),
2003 年 1 月 10 日第 17-FZ 号联邦法“关于铁路
俄罗斯联邦运输”(以下简称《铁路法》)
运输),受国家保护的对象清单,
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批准
08/14/1992 N 587“私家侦探(侦探)和私人
安全活动”(以下简称 N 587 号决议),并从
受保护的社会转让的建筑物、构筑物,
Novaya Chara 站的场地和其他物质资产是
公共轨道交通基础设施,
根据法律的直接指示,受国家管辖
保护,而不是商业组织的保护。
第四仲裁上诉法院的决议日期
2013 年 10 月 14 日,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满意
索赔被拒绝。
东西伯利亚地区联邦仲裁法院
根据 21.01.2014 的决定,离开了法院命令
上诉法院不变。
上诉法院和上诉法院由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68、421、422 条,
安全活动法、铁路法
运输,2003 年 1 月 10 日联邦法 N 18-FZ“宪章
俄罗斯联邦铁路运输”,联邦
09.02.2007 N 16-FZ“关于运输安全”的法律
(以下简称 - 运输安全法),对象清单,
受国家保护,经决议批准
N 587,并从该机构不执行的事实出发
Novaya Chara 站的国家保护活动,自
为站内人员、访客提供保护服务,
位于命名车站的建筑物中,与对象无关
国家保护,以及材料保护服务
贵重物品位于车站区域且未列入清单
一般铁路运输基础设施
采用。
在提交给俄罗斯最高仲裁法院的文件中
联邦,关于以监督方式修改法院判决
上诉和翻案当局副总
俄罗斯联邦检察官要求他们取消,指
违反仲裁解释和适用的统一性
法院的法律规则,以及权利和合法利益
人员和其他公共利益的无限圈子,并离开
不改变一审法院的决定。
针对表现,机构和社会要求
对有争议的司法行为酌情保持不变
现行立法。
在检查了提交中提出的论点的有效性后,
对它的评论和与会人员的发言
参与案件的人的代表,主席团认为
提交须满足以下理由。
法院认定该机构是一家私人证券公司
组织并被许可进行私人保安
2008 年 11 月 20 日 N 65 的活动,由俄罗斯内政部总局发布
伊尔库茨克州。
公司(客户)与代理机构(执行人)缔结
2013 年 4 月 1 日的协议,根据该协议,该机构接受
保护工人生命和健康的义务
火车站和游客,提供安全服务
检查设备,访问控制,
巡逻,看守建筑物、构筑物、处所和
Novaya Chara东西伯利亚站的其他物质资产
火车站区域局 - 结构
火车站局的部门 - 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指公司与他人订立协议的违法性
不是公司的私人保安公司
国家保护,这可能导致程度降低
保护运输综合体免受潜在威胁,包括
非法干扰运输活动的数量
复杂,侵犯公民使用服务的权利
铁路运输,检察院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提起上诉
仲裁庭提出这一主张。
07.06.2013 公司与代理机构缔结
2013 年 4 月 1 日合同的第 1 号附加协议(以下简称 -
第 1 号附加协议),根据该协议,该机构
承担保护员工生命健康的责任
火车站和游客,财产保护和
物质资产(包括筛选设备)由
巡检、门禁、实施
视觉控制以检测无主物品,
可疑人员和可能的危险情况,以便采取
他在命名的处所及时适当的解决方案
车站。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转让材料
根据申请,位于 Novaya Chara 站的贵重物品
N 1 接受和转让的行为。
在决定是否将火车站归类为
国家保护的对象,法院从以下方面着手。
根据《安全活动法》第十一条第三部分
私人保安组织的保安活动不
适用于受国家保护的对象,
名单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
第 N 587 号法令批准了对象清单
国家保护,根据第 15 段,
对象被指定为联邦交通基础设施的对象
价值和公共铁路运输。
根据铁路法第 2 条第 1 款
公共铁路运输下的运输
被理解为一个生产和技术综合体,包括
铁路运输基础设施、铁路
机车车辆、其他财产和拟用于
满足个人、法人实体和
铁路运输各州的条款
公共合同以及其他工程(服务)的执行,
与此类运输相关,但在基础设施下
公共铁路运输 - 技术
包括公共铁路轨道的综合体
和其他结构、火车站、设备
电源、通信网络、报警系统、集中化和
阻塞、信息综合体和交通控制系统
和其他确保这个综合体功能的建筑物,
建筑物、结构、装置和设备。
根据《运输安全法》第 1 条第 5 款
交通基础设施包括铁路、
有轨电车和内陆水道、联络线、
高速公路、隧道、天桥、桥梁、车站、
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