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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1 月 23 日第 11 号国际条约公报9(中文版)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2-03-11 09:03:36  

协议 关于协议的修改 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之间 关于拜科努尔市的地位,形成程序 及其行政机关的地位 日期为 1995 年 12 月 23 日 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进一步由缔约方, 根据俄罗斯与俄罗斯之间的协定第 24 条 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拜科努尔市的地位, 其行政机关的形成顺序和地位 1995年12月23日(以下简称协议), 重申希望进一步加强合作 以确保拜科努尔建筑群的功能,基于 相互尊重两国利益的原则, 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 第1条 在协定第 10 条第 2 款中,“也在行政当局 拜科努尔市税务局”改为“市税务局” 拜科努尔。 第二条 将本协议与第 12-1 条补充如下: “第 12-1 条 间接税在货物销售和进口中的应用 1. 之间进行的货物销售营业额(业务) 个体企业家或法人实体, 在拜科努尔市税务机关注册,并且 个体企业家或法人实体,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另一个领土注册,在 如果将货物从拜科努尔市境内出口到另一个城市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或从其他国家出口货物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至拜科努尔市领土 征收增值税(以下简称增值税) 零税率,并免交消费税 应税货物。在执行此类操作时,指定的 个人有权以下列方式获得税收减免(抵销) 类似于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 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适用于货物, 从这些国家领土以外的地方出口 欧亚经济联盟。 应用零增值税税率的理由和(或) 确认免除出口货物的消费税 本条第 5 款规定的文件。 2. 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其他领土进口货物 拜科努尔市的领土须缴纳间接税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规定的税率, 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机关征收并支付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预算,但货物除外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法律,不受 进口时征税(免税)。 3. 货物从另一方进口到拜科努尔市境内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需缴纳间接税 俄罗斯联邦税法规定的税率, 由拜科努尔市税务机关征收,但下列情况除外 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的货物 联合会不征税(豁免 税收)当进口到俄罗斯联邦领土和 其管辖的其他领土。 4. 货物进口到别国不征收间接税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从拜科努尔市领土(在 拜科努尔市的领土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其他领土) 与同一法人实体内的货物转移有关 (缔约双方的立法可确立一项义务: 就此类货物的进口(出口)向税务机关发出通知)。 5. 确认申请有效性的文件 零增值税税率和(或)免缴消费税, 是: 1) 协议(合同)所依据的 向城市领土(从领土)销售和出口货物 从共和国的另一个领土(到另一个领土)的拜科努尔 哈萨克斯坦(如果法律要求,他们的副本 派对); 2) 确认实际收款的银行对账单 货物销售所得,除非另有规定 缔约方的立法; 3) 申请进口货物和缴纳间接税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的标志 买方所在地(住所)的拜科努尔市主体 支付间接税的货物(豁免或其他程序 履行纳税义务)(以下简称申请)或 申请清单(纸质或电子形式 纳税人的电子(数字)签名)。 申请表和申请清单,以及填写程序 和格式由税收监管法律行为确定 缔约方的机构或缔约方的其他监管法律行为; 4)运输(海运)和(或)其他 确认从城市境内出口货物的文件 拜科努尔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其他领土或货物出口 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另一个领土到城市的领土 拜科努尔; 5) 其他证明申请有效性的文件 零增值税税率和(或)免除消费税,如果这 出口时由缔约双方税法规定 商品。 6. 与货物有关的间接税的征收和征收 在本条第 1 至第 3 款规定的情况下,以及机制 在将货物进口(出口)到境内(与 拜科努尔市的领土)从另一个领土(到另一个领土)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程序类似地进行 欧亚经济联盟条约 2014 年 5 月 29 日。 7. 在拜科努尔市境内销售商品时 将这些货物出口到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另一个领土 根据税法征收间接税 俄罗斯联邦。”。 第三条 将本协议第 12-2 条补充如下: “第 12-2 条 执行工作时征收间接税, 提供服务 1. 执行工作时征收的间接税,提供 服务在拜科努尔市或其他地区进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如果该领土 被认定为出售作品、服务的场所。 2. 工程、服务的实施地点确定: 1)在不动产的位置,如果工程, 服务与房地产直接相关。 本项的规定也适用于 出租、租用和提供其他用途的服务 不动产的理由; 2)在动产所在地,运输 资金,如果工程、服务与动产直接相关 财产、车辆 有关地区; 3) 在实际提供服务的地点,如果 文化、艺术、培训(教育)领域的服务, 体育、旅游、娱乐和体育运动; 4) 在服务购买者的税务机关注册地, 如果提供以下服务: 咨询、法律、会计、审计、 工程、广告、设计、营销服务、 信息处理服务,以及研究, 实验设计和实验技术(technological) 工作; 工程、电子程序开发服务 计算机和数据库(软件和 计算机技术的信息产品),它们的适应和 修改、维护此类程序和数据库; 人员配备服务,以防工作人员 在买方的营业地点工作。 本项的规定也适用于: 转让、授予、转让专利、许可等 证明对受国家保护的物品的权利的文件 工业产权、商标、商标、 商品名称、服务标记、版权、相关 权利或其他类似权利; 出租、租赁和提供其他用途 动产的理由,但租金、租赁和 用于其他运输理由的规定 资金; 代表自己从事服务的人提供服务 协议(合同)的主要方或代表主要 协议的一方(合同)另一人执行工作, 提供本项规定的服务; 5) 在卖方税务机关的注册地,如果 执行未提供的工作(提供服务) 本款第 1-4 款。 本项的规定也适用于租赁, 出租和提供用于其他理由 车辆。 3. 确认工程、服务实施地点的文件, 是: 1) 履行工作、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 确认工作执行事实的文件,提供 服务; 3)税法规定的其他文件 派对。 4. 如果纳税人执行,结果证明 几种类型的工程,服务,其征税程序 受本条规定,以及某些工作、服务的实施 对于其他的实施是辅助的 工程、服务,然后是辅助工程、服务的实施地点 主要工程、服务的实现地点得到认可。 5. 如果工程实施地、提供服务被认可 拜科努尔市的领土,然后在执行工作时提供服务 税基、间接税率、征收程序和 税收优惠(免税)在 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 如果工程实施地、提供服务的地点被认定为另一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领土,然后在执行工作时,提供 服务税基、间接税率、征收程序 和税收优惠(免税)在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 6. 间接税在履约中的征收和征收 个人企业家之间的工作、提供服务或 在市税务机关注册的法人实体 Baikonur,以及个人企业家或法人实体,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另一个领土上注册,并且 监督其付款的机制与程序类似 欧亚经济联盟条约 2014 年 5 月 29 日。”。 第四条 本议定书应适用于 货物销售(工程的履行、服务的提供)、 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执行 协议。 第五条 本议定书应自收到之日起生效 外交渠道最新书面通知 缔约方履行必要的国内程序 生效,并于终止之日终止 协议的运作。 2016 年 4 月 12 日在莫斯科完成,一式两份, 俄文和哈萨克文,两种文本都有 同样的实力。 * * * 由联邦议会批准 (2017 年 5 月 1 日第 81-FZ 号联邦法- 2017 年第 7 号国际条约公报) 该议定书于 2017 年 7 月 5 日生效。 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