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政府解决
2021年12月28日第2498号
莫斯科
关于确定在未举行拍卖的情况下提供使用的地下土地中的地下土地使用的一次性付款金额
根据俄罗斯联邦“底土法”第 40 条第三部分,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
1. 批准所附不经拍卖提供使用的地下土地块一次性使用金数额确定办法。
2. 根据附件中的清单,承认俄罗斯联邦政府的行为和某些行为无效。
3. 俄罗斯联邦政府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清单第 709 条,规范性法律文件,联邦执行机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组的某些条款,法律文件,某些RSFSR 和苏联国家当局的法律行为、行政和行政法律组的规定、国家无线电频率委员会的决定包含强制性要求,其中第 15 条第 1 部分、第 2 部分和第 3 部分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 2467 号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批准的“关于俄罗斯联邦强制性要求”的联邦法律不适用“关于批准俄罗斯联邦政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组、规范性法律文件、联邦执行机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法律文件、某些规定的清单RSFSR 和 SSR 联盟国家当局的行政和行政机构的法律行为组、包含强制性要求的国家无线电频率委员会的决定第 1 部分、第 2 部分和第 2 部分的规定不适用“关于俄罗斯联邦强制性要求”的联邦法第 15 条第 3 款(俄罗斯联邦法律汇编,2021 年第 2 号,第 471 条),删除。
四、本决议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俄罗斯联邦政府主
席米舒斯京
经俄罗斯联邦政府2021 年 12 月 28 日第 2498
号法令批准
确定一次性支付的使用地下土地块中的地下资源的数额的规则
1.本规则规定了确定一次性支付使用地下土地块的程序,这些地下土地块用于矿产勘探、生产或地质研究的使用权不进行拍卖的情况下使用。地下资源、矿产勘探和生产,根据联合许可进行,但根据权利授予的地下土地的短期(最多 1 年)使用权(以下简称拍卖,一次性付款的金额):
a) 颁发使用未经拍卖的地下土地的许可证时;
b)根据俄罗斯联邦“地下”法第 12条第 5 部分第 3 款和第 4 款的规定更改使用地下土壤的许可证时。
2. 一次性付款金额的计算:
a) 联邦底土利用局(对当地具有重要意义的底土块除外);
b)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授权执行机构(与当地重要的地块有关)。
3、在下列情况下,一次性付款金额设置为一次性付款最低金额:
a)根据俄罗斯联邦法第1条第 1 款第 3 和第 5 款、第 4 款第 4 款和第 7 款第 3 款规定的理由授予使用地下土的权利时, “关于底土”;
b) 在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底土”法第 12 条第1款第 5 部分第 3 款规定的理由更改底土使用许可证时,如果底土块边界之外的矿物根据以地下用户自有(吸引的)资金为代价开展的工作的结果,将矿产储量列入国家资产负债表;
c)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地下土地法”第 12 条第1款第五部分第 4 款的规定更改地下土地使用许可证时。
4. 一次性付款的最低金额(RP min)(卢布)(如果地下有多种矿物,则按每种矿物分别确定一次性付款的最低金额,之后结果汇总)由以下公式确定:
RP min \u003d MET年份x P,
在哪里:
MET年 - 以采矿组织的平均年产能(矿产的平均年产量)计算的矿产开采税额的估计值(以下 - 税额的估计值);
P - 表征根据俄罗斯联邦“地下”法第 40 条建立的基于采矿组织平均年产能的税额估计值的最小百分比的系数(系数 (P) 取等于石油和(或)凝析气为 0.05,其他类型的矿物为 0.1,石油和天然气凝析油除外)。
5. 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38 条,矿产税额的估计值,其开采税基确定为其价值,由以下公式确定:
MET年\u003d C pi x V cf x C NDPIST ,
在哪里:
圆周率 - 单位开采矿产的成本,由在国家登记底土使用许可证或更改使用许可证的六个月之前的 6 个月内销售的平均市场价格确定本规则第 3 款“b”和“c”项规定的底土(卢布)。单位开采矿产的平均市场销售价格是根据联邦统计局在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每年 2 次提供的 6 个月内某些类型矿产的生产者价格信息确定的。联邦地下资源利用局或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授权机构执行权的要求(与当地重要的地下土地有关),在没有此类信息或所提取矿物的定性特征(矿物原料的化学成分、矿石的种类和品位、确定矿物原料技术特性的指标)与矿物的定性特征不一致的情况下,信息由联邦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平均市场价格由联邦地下利用局确定,并考虑了从联邦机构管辖的州公共机构获得的开采矿产的销售价格信息用于底土用途。为确定估计税额,在计算本办法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一次性支付金额时,确定开采矿产的种类,- 根据国家标准、地区标准或国际标准,在计算本规则第 3 款“b”项规定的一次性付款金额时, -根据国家标准,区域标准、国际标准或组织(地下用户)的标准。第 340 条规定了对已开采矿物的单位价值进行估算的程序俄罗斯联邦税法;
V cf - 采矿组织的平均年产能(一种矿物的平均年产量)(吨、立方米、克、克拉、立方米/天、吨/天),根据第 11 段为每种矿物确定本规则;
CNTPIST - 矿产开采税额,定义为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2 款规定的税率之一(取决于开采的矿产类型)的乘积,以及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8款 (K RENT ) 规定的租金系数,不包括适用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1 款规定的 0% 税率的条件(除了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1 款第 2 项,以及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1 款第 3 项 (相对于伴生水(与石油、天然气和凝析油一起从地下开采的水)(百分比) 。,取等于 1,表征稀有金属提取特征的系数值(K rm ),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7 条的规定,取为 0.1。
6.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38 条,矿产税额的估算值,其开采税基以实物形式开采的矿产数量确定,由公式确定:
MET年份\u003d V cf x C NDPIK ,
在哪里:
CNDPIK - 矿产开采的平均税额,定义为俄罗斯联邦税法 第 342 条第 2 款规定的税率之一(取决于开采的矿产类型)和租金的乘积俄罗斯联邦税法( TO RENT ) 第 342 条第 8 款规定的系数,不包括适用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1 款规定的 0% 税率的条件(除了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1 款第 2 项,以及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1 款第 3 项(关于伴生水(从地下开采的水以及石油、天然气和凝析气)(。)卢布,取等于 1. 矿产开采税的平均值由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2 款规定的矿产开采税率的算术平均值和租金系数(K RENTA ) 在本规则第 3 款“b”和“c”项规定的地下土地使用许可证的国家登记或地下土地使用许可证变更的六个月之前的 6 个月内, 制作。石油生产税的平均值定义为开采该矿物的税率、租金系数 (K RENT ) 和表征世界石油价格动态的系数的乘积的算术平均值,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条第 3 款,在本规则第3款“b”和“c”项规定的地下土地使用许可证国家登记或地下土地使用许可证变更之前的6个月内, 制作。开采天然可燃气体的税收平均值确定为开采该矿物的税率乘积的算术平均值,即租金系数(K RENTA) 和根据本规则第 7 段确定的单位标准燃料的基值,在国家登记底土使用许可证或更换许可证之前的 6 个月内本规则第 3 款“b”和“c”项规定的底土的使用。凝析油开采税的平均值确定为开采该矿产的税率、租金系数(K RENT)、单位燃料当量基值、根据本规则第 7 款确定,以及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4条确定的调整系数 ,在本规则第3款“b”和“c”项规定的地下土地使用许可证国家登记或地下土地使用许可证变更之前的6个月内, 制作。
7、单位标准燃料(E ut)的基值由下式确定:
在哪里:
Cg—— 可燃气体的价格,根据本规则第 8 款确定;
D g - 表征生产的可燃天然气(不包括伴生气)在过去纳税期间在包含碳氢化合物矿床的地下地块产生的可燃天然气(不包括伴生气)和凝析气总量中所占份额的系数,确定于根据本规则第 9 段;
C c - 凝析油价格,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 342 4 条第 2 款确定。
8. 可燃气体价格(Cg )由以下公式确定:
C g \u003d C in x O in + C e x (1 - O 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