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俄罗斯联邦的名义
解决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
在审查俄罗斯联邦法第 27条第一部分第 9 款“关于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受到辐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与公民投诉有关的情况下安梅吉多娃
圣彼得堡市 2021 年 12 月 23 日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由主席 V.D. Zorkin、法官 K.V. Aranovsky、G.A. Gadzhiev、L.M. Zharkova、S.M. Kazantsev、S.D. Knyazev、A.N. Kokotov、L.O.Krasavchikova、S.P.Mavrina、N.V.Melnikova、V.G.Yaroslavtseva、
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 125 条(第 4 部分“a”款)、第一部分第 3 款、第 3 条第 3 和 4 部分、第 21 条第 1 部分、第 36 条、第 471 条、第74条、第86 条,联邦宪法“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第 96、97 和 99 条,
在未经听证的情况下在会议上审议了俄罗斯联邦法第 27 条第1款第 9 款“关于因灾害而受到辐射照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的合宪性审查案切尔诺贝利核电站。”
审理此案的原因是公民 A.N. Medzhidova 的投诉。审理此案的依据是申请人所质疑的法律规定是否符合俄罗斯联邦宪法的不确定性。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听取了法官兼报告员 S.M. Kazantsev 的报告,审查了提交的文件和其他材料
安装:
1. 根据1991 年 5 月 15 日第 1244-I 号“关于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受到辐射照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的俄罗斯联邦法第 27 1条第一部分第 9 款,未满 18 周岁的儿童和青少年有权获得每月现金支付 周岁、居住在安置区和居住区的有安置权、从隔离区撤离和重新安置、安置、有居住权的居住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规定的第一代和第二代公民的子女由于其中一位父母的切尔诺贝利灾难而受到辐射照射后。
1.1。公民 A.N. Medzhidova 对引用的法律条款的合宪性提出质疑,她为了她的小女儿 A.S. Medzhidova 的利益向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提出申请。
从起诉书及其所附材料来看,AN Medzhidova 是 NR-G. Nasrutdinov 的女儿,她于 1987 年参与了消除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果的工作,后来被认定为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残疾。2019 年 7 月 3 日,她生了一个女儿,该女儿是 N.R.-G.Nasrutdinov 的孙女,因此是与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被列为残疾人的公民有关的第二代孩子。同年 8 月,AN Mejidova 向俄罗斯联邦养老基金的领土机构申请根据有争议的法律规定为女儿建立每月现金支付,但被拒绝,理由是未能提交文件,
2019年11月,A.N. Mejidova向达吉斯坦共和国地区残疾人和退伍军人公共组织“切尔诺贝利联盟”提出申请,要求在法庭上保护女儿的权益。该组织向俄罗斯联邦养老基金的领土机构提起诉讼,承认拒绝为未成年人 A.S. 建立每月现金支付的决定是非法的。
根据马哈奇卡拉市列宁斯基地区法院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裁决,根据达吉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民事案件司法合议庭的裁决,被告的上诉得到了满足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该决定被取消并发布了新的决定 - 拒绝满足索赔要求。根据普通管辖法院第五届民事案件司法合议庭2021年3月23日的裁决,上诉裁决保持不变。最高法院法官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的决定也拒绝了将翻案上诉转交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民事案件司法合议庭审理。
1.2. 根据提交者的说法,有争议的规范违反了第 1 条(第 1 部分)、第 2、7、15 条(第 1 部分)、第 17、18、19 条(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第 46 条(第 1 部分)、第 55 条(第 2 部分)和俄罗斯联邦宪法第 3 条和第 120 条(第 1 部分),由于它的特点是不确定性和执法实践赋予它的含义,因此可以为第二个孩子建立每月现金支付由于切尔诺贝利灾难而被认定为残疾的一代公民,这些孩子的父母出具了他们受到放射性辐射的证明。
因此,考虑到“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联邦宪法第36条、第74条、第96条和第97条的规定,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在本案中审议的主题是第9款俄罗斯联邦法第 27 1条第一部分“关于因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灾难而受到辐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在此基础上分配问题每月向第二代子女支付现金,即 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规定的公民的孙子女。
2. 俄罗斯联邦宪法宣布一个人、他的权利和自由是最高价值,赋予每个人保护健康、享有良好环境、有关其状况的可靠信息以及对对其健康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的权利或环境犯罪的财产,并规定国家有义务承认、遵守和保护权利和自由,以及创造条件以确保人的体面生活和自由发展(第 2、7、18、41 和 42 条) )。这涉及预防和消除包括辐射在内的人为事故和灾害的后果,以及为因人为紧急情况而遭受辐射的公民建立社会保护体系,2018 年 3 月 16 日第 11-P 号)。因此,俄罗斯联邦《关于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受到辐射照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法》保证对因切尔诺贝利灾难对公民的健康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在放射性污染超过允许水平的地区生活和工作所带来的风险,以及提供社会支持措施(第 3 条)。
在为受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影响的公民建立社会保护措施体系时,立法者规定他们取决于对公民造成伤害的性质和程度,以及相关的辐射照射造成的风险程度。在遭受放射性污染的地区生活和工作。提供社会保护的基础可以是正式确认的辐射照射的不利影响(例如,辐射病或其他辐射诱发的疾病,由于切尔诺贝利灾难而被认定为残疾人),2012 年 10 月 24 日第 23-P 号和2014 年 4 月 1 日第 9-P 号;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 2015 年 5 月 14 日第 1007-O 号等的裁决)。根据这些标准,在俄罗斯联邦法第 13 条“关于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受到辐射照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的第一部分中,列出了受切尔诺贝利灾难影响的公民类别因此,享有社会保护措施的权利是固定的,在其第 14 至 22 条中对每个此类类别都规定了损害赔偿和社会支持措施,并在某些情况下定义了提供这些措施的条件。基于切尔诺贝利灾难的不利后果(包括那些在时间上远离其发生日期和消除其后果的工作)可能不仅影响直接暴露于辐射的公民的利益,
3. 考虑到这些儿童可能直接受到辐射,生活在放射性污染,或患有由切尔诺贝利灾难引起的疾病或父母之一暴露的遗传后果,或因父母之一和(或)直系亲属的辐射暴露而有患上疾病的风险。
3.1。俄罗斯联邦《关于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遭受辐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法》第 25 条在其原始版本中被称为“儿童和青少年的社会保护、医疗支持和康复”。它规定了以下类别的儿童:生活在放射性污染区的儿童——重新安置区、有权重新安置的居住区或具有优先社会经济地位的居住区;从具有安置权的排除、安置和居住区撤离和安置,包括撤离日在子宫内的人;由于切尔诺贝利灾难或由于父母辐射暴露的遗传后果而患有与辐射暴露相关的疾病。孩子们
由于切尔诺贝利灾难或由于其父母的辐射照射的遗传后果而患有与辐射照射有关的疾病的儿童,保证对患有或遭受辐射疾病和其他相关疾病的公民提供本法第 14 条规定的补偿和福利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遭受辐射照射或为消除其后果而进行的工作,以及因此而导致的残疾人。同时,立法者考虑了辐射照射对儿童本人或其父母不利的后果与辐射照射对患有放射病或其他辐射诱发疾病或被承认的人的相关性。作为禁用。同时,提供了 这些相同的补偿和福利适用于后代子女。在 1992 年 6 月 18 日第 3061-I 号法律的措辞中,阐明了向后代提供社会保护措施的条件:本质上,这一机会——对于第一代儿童而言——与由于切尔诺贝利灾难或由于父母受到放射性照射的遗传后果,他们体内的疾病。此外,为了出具确认上述状态的证明,除了允许评估切尔诺贝利灾难对儿童健康造成不利后果的风险的文件(例如,发给参与方的父母之一的证明)其后果的清算或疏散或重新安置证明),
3.2. 1992 年 6 月 18 日法律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有关的第 18 号法律除了明确了指代因切尔诺贝利灾难或由于其父母的辐射照射遗传后果而患有与辐射照射相关疾病的后代儿童的标准灾难。新引入的类别由俄罗斯联邦“关于公民的社会保护法”第 13 条第一部分第 1、2、3 和 6 款规定的第一代和后代公民的子女组成。切尔诺贝利核事故造成的辐射”,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遭受辐射后出生。父母之一的事故。
因此,儿童被赋予接受社会保护措施的权利,即 未满 18 岁(成年年龄)的人(俄罗斯联邦家庭法第 54 条第 1 款和1998 年 7 月 24 日第 124-FZ 号联邦法第 1 条第 2 款“关于俄罗斯联邦儿童权利的基本保障”),以下条件反映了与遭受最大辐射照射的切尔诺贝利灾难受害者中的那些人存在家庭关系,即:或患有与辐射照射或为消除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果所做的工作相关的辐射病和其他疾病;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致残;1986 - 1987 年参与了消除其后果的工作;1986年从隔离区撤离(包括自愿离开的)或重新安置(正在重新安置)的,包括自愿离开的,1986年及以后年份从安置区撤离的,包括儿童,包括儿童,在撤离时处于子宫内发育状态。由于在俄罗斯联邦法第 25 条第一部分“关于因切尔诺贝利灾难而受到辐射照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中,这些人的第一代和后代的子女被命名,公民在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规定,子女必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第三个条件用公式“因父母之一的切尔诺贝利灾难而受到辐射照射后出生的人”表示,对此有一定的理解,如下从A.N.
但是,无论对这种情况的含义的理解如何,可以肯定地说,该类别包括在放射性污染区逗留期间本身未受到辐射照射,并且也没有与辐射照射有关的疾病的儿童由于切尔诺贝利灾难或由于他们父母的辐射暴露的遗传后果。向他们提供社会保护措施,以防止其父母之一和(或)直系其他亲属的放射性照射对其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立法者追求确保保护今世后代免受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造成的电离辐射有害影响的目标,
3.3. 尽管俄罗斯联邦法第 25 条“关于因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灾难而受到辐射照射的公民的社会保护”自 1992 年以来已多次修订,但将儿童归为此类的条件有权享受社会保护措施的人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