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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法典 1996 年 1 月 26 日第 14-FZ 号“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二部分”(中文版)1051-1109 中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2-02-23 16:08:03  

所有类型的收入(收入)都计入税前应计金额。

3. 受害人的平均月收入(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将其在健康损害前十二个月的工作收入(收入)总额除以十二。如果受害者在受伤时工作不到 12 个月,则平均月收入(收入)是通过除以健康损害前实际工作月数的总收入(收入)来计算的按这几个月的数量。

应受害者的要求,未完全工作的月份由之前的完全工作月份替换,或者如果无法替换,则将其排除在计算之外。

4. 受害人受伤时不在工作的情况下,被解雇前的收入或其在当地的资格雇员的通常报酬数额,但不低于能够-俄罗斯联邦根据法律建立的整体人口被考虑在内。 (经2002 11 26 日第 152-FZ 号联邦法律修订)

5. 如果在受害人的收入(收入)中,在对他造成伤害或其他健康损害之前,已经发生了稳定的变化,改善了他的财务状况(他的职位工资已经增加,他已经被调到更高的职位)有偿工作、接受全日制教育后上班等情况下,当证明受害人的变动稳定性或改变其报酬的可能性时),在确定其平均月收入(收入)时,只计算收入(收入)在相应变动后已收到或应收到的,均予以考虑。 (经2013 7 2 日第 185-FZ 号联邦法律修订)

 

1087

 

1. 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且没有收入(收入)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或其他健康损害的,造成损害的责任人有义务赔偿造成的费用通过损害健康。

2. 到达十四岁的未成年被害人,以及对十四岁至十八岁没有收入(收入)的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造成伤害的责任人有义务赔偿被害人,除了健康损害造成的费用外,还包括与丧失或降低工作能力相关的损害,基于俄罗斯联邦全体健全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价值,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与法律。 (经2002 11 26 日第 152-FZ 号联邦法律修订)

3. 未成年人在健康受到损害时有收入的,按照该收入的数额予以赔偿,但不得低于依法规定的健全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整个俄罗斯联邦。 (经2002 11 26 日第 152-FZ 号联邦法律修订)

4. 劳动活动开始后,健康受到损害的未成年人有权要求根据其所获得的收入增加损害赔偿金,但不得低于为其岗位规定的报酬。或在其工作地点具有相同资格的雇员的收入。

 

1088

 

1. 在受害人(养家糊口)死亡的情况下,下列人员有权获得损害赔偿:

作为死者家属或有权在死者去世之日获得赡养费的残疾人;

死者的孩子,在他死后出生;

父母、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之一,无论其工作能力如何,不工作并忙于照顾死者的受抚养子女、其孙子女、未满十四岁的兄弟姐妹,或虽已达到规定年龄,但根据医疗机构的结论,因健康原因需要外来护理者;

死者的家属在死者死后五年内成为残疾的人。

父母、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中的一方不工作并从事照料死者的子女、孙子、兄弟姐妹,并在照料期间致残的,保留在受害后获得赔偿的权利。结束对这些人的照顾。

2. 损坏赔偿:

未成年人 - 不超过十八岁;

18 岁以上的学生——直至接受全日制教育,但不超过 23 岁; (经2013 7 2 日第 185-FZ 号联邦法律修订)

55 岁以上的女性和 60 岁以上的男性——终身;

残疾人——残疾期间;

参与照顾死者的受抚养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的父母、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之一——直到他们年满十四岁或改变他们的健康状况。

 

1089

 

1. 根据本法典第 1086 条的规定,有权就与养家糊口者死亡有关的损害获得赔偿的人,应按照死者收入(收入)的份额获得损害赔偿,他们在他的一生中收到或有权收到他们的赡养费。在确定对这些人的伤害赔偿时,死者收入的构成,连同收入(收入),包括他在生前收到的养老金、生活支持和其他类似款项。

2. 在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时,分配给与养家糊口的人死亡有关的养老金,以及在养家糊口之前和之后分配的其他类型的养老金,以及收入(收入)和这些人以损害赔偿为代价获得的奖学金不算在内。

3. 为每个有权获得与养家糊口者死亡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人确定的赔偿金额不再重新计算,但以下情况除外:

养家糊口的人去世后孩子的出生;

指定或终止向参与照顾已故养家者的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的人员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增加。

 

1090 条 损害赔偿金额的后续变更

 

1.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伤者,有权随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人,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其赔偿金额。随后,由于对他的健康造成的损害,受害人的健康状况与他获得损害赔偿时仍然存在的情况相比有所减少。

2. 受害人的工作能力比当时的工作能力有所提高的,被赋予对受害人健康损害赔偿义务的人,有权要求适当减少赔偿金额给予损害赔偿。

3、受委托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公民的财产状况有所改善,按照规定减少赔偿数额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增加损害赔偿数额。本法典第 1083 条第 3 款。

4. 因致残或达到退休年龄,其财产状况较作出赔偿时的状况恶化的,法院可根据造成损害的公民的请求,减少损害赔偿金额,但下列情形除外。损害是由故意行为造成的情况。

 

1091 条 损害赔偿金额的指数化

 

因对受害者的生命或健康造成损害而向公民支付的赔偿金额,可根据俄罗斯联邦相应主体依法制定的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增长比例进行调整。受害者的居住地,如果俄罗斯联邦的相应主体没有这一数额,这些数额必须不低于俄罗斯联邦根据法律规定的人均最低生活费。 (经2011 11 30 日第 363-FZ 号联邦法律修订)

 

1092 条 损害赔偿金

 

一、因工作能力下降或受害人死亡造成的损害赔偿,按月分期支付。

有正当理由的,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能力,可以应有权获得损害赔偿的公民的请求,一次性判给他应得的赔偿金,但不得超过三年。

2. 额外费用(第 1085 条第 1 款)的报销金额可在以体检结束为基础确定的期限内授予未来,并在必要时预付费用相关服务和财产,包括购买代金券、支付旅行费用、支付特殊车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