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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贸易.工业和能源部-对五个朝鲜 DOS 的特别措施法案 实施日期 2010 年 3 月 12 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21-11-30 10:03:06  

※ 本英文法律法规由韩国立法研究院提供,为更好地了解韩国法律法规的参考资料,不具有任何法律或官方效力。

对五个朝鲜 DOS 的特别措施法案

[实施日期 2010 3 12 日。] [10058 号法案,2010 3 12 日,部分修订]

行政安全部 (总务科) , 02-2287-2604

 

第一条(宗旨)

 

该法的目的是规定有关未收回的五个朝鲜 Dos 的公共管理的特别措施。

 

[本条经2010312日第10058号法全面修订]

 

第二条(定义)

 

本法所称“朝鲜五道”,是指截至1945815日尚未恢复为行政区道的黄海道、平南道、平安北道、咸镜南道和咸镜北道.

 

[本条经2010312日第10058号法全面修订]

 

第三条(办事机构临时所在地)

 

朝鲜五处的临时办公室应设在首尔特别广域市内,直至其领土管辖权恢复为止。

 

[本条经2010312日第10058号法全面修订]

 

第四条(负责事项)

 

朝鲜五处应在主管部部长的指示下负责下列事务,直至其领土管辖权恢复为止:

 

1、调查研究事务:

 

(a) 收集和分析朝鲜五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信息;

 

(b) 研究在收回五个朝鲜 Dos 后将执行的各种政策;

 

2. 协助和管理逃离朝鲜五个避难所的居民:

 

(a) 审查逃离朝鲜五个地区的居民的实际状况和生活稳定的支持;

 

(b) 根据保护法第 30 条,与逃离朝鲜的难民支持者协会合作,协助企业建立来自朝鲜的难民和逃离 5 个朝鲜 Dos 的居民之间的联系等以及对逃离朝鲜的居民的安置支持;

 

(c) 扶养和帮助逃离五个朝鲜半岛的居民的后代;

 

3. 协助收集和管理失散家庭成员团聚所需信息的中心的运作;

 

4、维护和发展朝鲜五道乡民俗文化;

 

5. 对逃离朝鲜五处居民的组织的指示和帮助;

 

6. 培育自由民主和注入安全感;

 

7. 为逃离朝鲜五处的居民签发各种证件。

 

[本条经2010312日第10058号法全面修订]

 

第五条(道督)(一)朝鲜五个道督设道督。

 

(2) (1) 款规定的省长是由总统根据公共行政和安全部长的推荐由总理任命的从事政治服务的公职人员。

 

[本条经2010312日第10058号法全面修订]

 

第六条(管理机构)

 

朝鲜五个行政区的行政机构由总统令确定。

 

[本条经2010312日第10058号法全面修订]

 

第七条(北朝鲜五委的设立)

 

需要共同处理朝鲜五省的全部或部分事务时,可依总统令确定设立朝鲜五省委员会。

 

[本条经2010312日第10058号法全面修订]

 

第八条(对逃离朝鲜五处居民的相关组织的援助)

 

五北道委员会得准许与逃离五道道之居民有关的、从事协助和支持第四条规定之事务的组织,不经考虑使用委员会管理的财产。 .

 

[本条经2010312日第10058号法全面修订]

 

 

附录  附录<1630 号法案,1964 5 2 >

 

第一条(实施日期)

 

附录  附录<7389 号法案,2005 3 10 >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附录<2008 2 29 日第 8852 号法案>

 

第一条(实施日期)

 

附录  附录<10058 号法案,2010 3 12 >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