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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法律体系简介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4-16 15:11:47  

西班牙王国以其国王为国家元首,但立法权归属于由众议院(Congress of Deputies)和参议院(Senate)组成的西班牙总议会(Cortes Generales)。西班牙政府则拥有行政权、执法权及就特定事项和紧急情况下的宪法性立法授权。西班牙50个省组成的17个自治大区都有着各自的“基本法”或宪法及立法、行政系统。

  西班牙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有公法、私法之分且在法律层级效力上呈现出金字塔结构。《西班牙王国1978年宪法》是西班牙的根本大法。欧盟法自动适用于西班牙,其法律层级高于西班牙国内法律。组织法(Leyes orgánicas)的法律效力层级次之,主要规定了西班牙公民民事权利、西班牙政治事项、政府结构及自治区等。组织法只能由两院以完全多数进行修订。其下为西班牙普通法(Leyes ordinarias or simply Ley,经议会内部审议规则按程序颁布,涉及宪法及组织法所规定内容以外的其他各项法律主题)及王令法及立法性王令等条例性法律。西班牙政府行政机构颁布包括政令(Decretos-leyes,由行政机构颁布且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其颁布后的20天内由下议院批准通过)、法令(Decretos-legislativos,行政机构根据特别授权基本法Ley de bases的立法授权,由行政机关予以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命令(Decretos,行政机构就行政性法律事项进行的命令式立法)、部令(Órdenes ministeriales)和决议(Órdenes ministeriales)在内的法律渊源形式。成文法,习惯法和法律一般原则被规定为西班牙的正式法源。法院判决在西班牙并非正式法律渊源,但长期以来均是参考性的法律渊源,尤其西班牙最高法院(Tribunal supremo)及宪法法院(Tribunal constitucional)作出的判决。

  西班牙官方公报(Boletín oficial del estado)汇编发布西班牙所有国内立法、参考性立法及重要主题的各法定州立法。西班牙并未使所有重要法律基本法典化,仍大量颁布针对特别法律议题的特别法,并按期出版有完整的法律主题目录的立法法典,但此类立法法典实际大多仅实现按年份时间顺序编制。行政法规则公布在相应行政机构的公告中。一些自治区在20世纪70年代自行发布过公报。西班牙中央政府计划发布汇编公告(Boletín de las comunidadesautónomias)以替代上述各自治区自行发布的公报。立法会自行发布了19系列及子系列的两院审议中法律,条约、通讯、咨文、其他文本及宪法法院的判决。西班牙第三方商业性法律采集发布机构如Revista de legislación yjurisprudencia、Aranzadi等,均致力于汇编一整套完整的西班牙现行有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