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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二)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10 16:47:35  

第三章 构建发展新体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新体制。

第一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财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服务引导作用,改进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增强依法全面履职能力。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政府行为。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面向基层且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监督问责。清除互为前置审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在国家级开发区推行行政审批“园内办结”。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系列政策,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继续抓好财政资金整合与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推进结构性减税,降低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营造机会公平、权利公平、规则公平的投资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制度,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完善全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实现所有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审批。创新融资模式,更好发挥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和基金、信托等不同融资工具的功能。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租赁经营、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领域发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地方投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

四、完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

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放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抽查制度。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补贴措施和规章制度。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综合执法机制,推广随机抽查监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智能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健全社会化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业自律,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成立独立公正的中介服务组织,承担部分市场监管事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第二节 强化市场主体地

依法保护各类产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一、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落实产权主体权利和责任,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落实国有产权主体权利和责任。严格执行私有财产保护法律制度,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财产权不受侵犯。鼓励民营企业推进产权制度创新,完善法人产权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决策程序,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权利。

二、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和监管,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持续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积极稳妥规范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更有活力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系。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加大在集团层面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力度,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和市场流动性。探索实行员工持股试点。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和考核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三、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进一步拓宽非公有资本投资领域,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非公有资本开放。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及特许经营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公有资本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债券融资、上市融资等直接融资规模。

第三节 完善要素市场体系

加快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充分有序流动。

一、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体系和收益分配办法。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依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开展宅基地融资抵押、适度流转、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并适时推开。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扩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适用范围。

二、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

统筹规划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力资源在地区、行业、单位之间顺畅流动。规范和落实国有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建设全省集中的人力资源数据资源库,构建覆盖全省、连通城乡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推进信息资源共享。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流程,改进服务运营模式。鼓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中介监管,严肃查处和打击非法中介活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统计发布制度,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

三、完善区域性金融市场体系

加快培育壮大金融市场主体,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发展专业保险机构、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推动票据交易和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鼓励金融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加快发展基金市场,发展和引进风险投资、证券投资等各类基金,鼓励设立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全力推进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加快区域性产权和股权交易中心发展,提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广“政银保”合作模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加快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航运交易、水权交易等新型要素市场建设。

四、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加快价格改革步伐,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进政府定价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项目,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目录,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的机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推进成本公开。健全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责任制,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健全市场价格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完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稳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第四节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筑牢信用信息共享基础,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市场信用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有序推进资源开放共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信用信息目录,规范数据归集和信息管理。加强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及数据库建设,完善失信记录和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范和信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二、建立激励惩戒机制

实施湖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综合运用守信激励政策和市场性、行政性、行业性惩戒措施,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强化行政监管性惩戒,实行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惩戒联动。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自律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各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大力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发展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拓展信用服务产品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

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普及诚信教育,倡导诚信理念,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加强信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示范试点。

第四章 推进富强湖北建设

以有效需求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行动计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创新能力强、智能水平高、品质服务优、环境友好、协作紧密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打造湖北经济升级版。

第一节 拓展有效需求

破除制约消费升级和有效投资的体制机制,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形成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需求升级与产业升级协调共进的经济增长新动能。

一、促进消费升级

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营造商品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激活消费潜能。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挖掘农村消费潜力,稳步扩大居民消费。稳步促进住房和汽车消费,支持服务、信息、绿色、时尚、品质等新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等消费模式发展,着力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和消费热点。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结构调整,支持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维护良好信誉,全面提高消费品和生活服务质量。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强化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维护,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营造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打造面向全国的消费市场。

二、优化投资结构

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以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供给结构调整,提高投资效率。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扩大适应新消费增长和传统消费升级需要的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等领域的投资,加强有利于推进结构升级、弥补小康短板和增强发展后劲的投资。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引导金融机构为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引领结构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深度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政策和重大科技专项,加强政策集成和资源整合,推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专栏4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发展新一代显示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移动互联及智能终端等领域。到2020年,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超过1万亿元。

高端装备与材料:加快发展激光、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等智能装备产业,着力提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竞争力,发展北斗卫星导航产业,推动非金属功能材料产业突破性发展。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4500亿元,智能装备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产业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轨道交通产业产值达到600亿元。

生物技术:巩固化学合成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现代中药等优势特色领域,培育医药商业、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潜力领域,布局生物技术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服务业等前沿领域,到2020年,生物产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

绿色低碳: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积极开发新能源及其系统技术,提高新能源消费占比。到2020年,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

新能源汽车:推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产业化,重点支持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储能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快速充电等关键技术研发。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和专用汽车产值达到1000亿元。

数字创意:加快发展数字传媒产业,大力发展网络出版、手机出版、云出版等新业态;大力发展创意设计产业,支持设计创意与工业、时尚、建筑、城市规划等融合发展。

一、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发展

以重点领域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升,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材料、生物技术、绿色低碳、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细分领域,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和专用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力争在信息网络、生命科学、空天海洋、核技术等领域,推动一批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拓展发展空间。

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鼓励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着力打造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创新型经济新业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大批富有活力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以大型企业为骨干,加强产业链协作配套,建设全国最大的激光产业基地和存储芯片生产基地,打造千亿元北斗产业集群,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集群。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集聚创业创新要素资源,努力将武汉打造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支持襄阳、宜昌等发挥特色优势,完善区域创新平台,强化产业协同,加强区域合作,培育形成若干特色鲜明的新兴产业协同发展集群,打造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

三、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清理和完善不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管理规制,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更好发挥创投引导基金作用,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设立若干子基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投保贷联动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兴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第三节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突出绿色、特色、品牌、效益、规模,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一、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严守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粮安工程”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现代高效节水灌区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3570万亩。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加快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绿色增产、智慧农业等领域技术攻关,推进高产优质品种、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栽培模式集成和应用,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实施湖北种业振兴计划,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龙头企业。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建立健全水稻、小麦、油菜、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推进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完善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补偿机制。

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机绿色农产品等生产,提高市场影响力和效益。实施园艺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大力发展设施蔬菜、高山蔬菜和水生蔬菜,推进茶叶、水果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加快发展中药材和木本油料产业。加快发展富硒产业,支持“中国有机谷”建设。科学布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推广种植优质牧草和优质高产饲料粮,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发展。巩固生猪、家禽、禽蛋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草牧业。深入推进“一鱼一产业”战略,推广小龙虾产业发展模式和稻田综合种养发展模式,壮大河蟹、鳝鳅等特色淡水养殖规模。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农业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打造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1以上。推进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型业态。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促进政府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有效衔接。培育壮大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提升农业专业化服务能力。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农业公益性服务。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

专栏5 农业区域布局

优势农业区:包括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沿江区域,是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和棉花、油料、蔬菜、畜禽、水产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

特色农业区:包括我省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大洪山在内的山地农区,是全省果、茶、药、桑蚕、食用菌、木本油、魔芋、肉牛、肉羊等特色产品主产区。

都市农业区:包括武汉、襄阳、宜昌等大中城市郊区,是全省设施蔬菜、水果、花卉等高效园艺产业发展区和畜禽水产业适度发展区。

第四节 提高制造业竞争力

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推进“双九双十”行动,推动制造业向创新驱动型、质量效益型、绿色低碳型、智能融合型、生产服务型转变,不断提升制造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一、构建新型制造体系

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发展智能制造,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智能化生产,推动重点领域智能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广普及智能工厂,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制造业企业延伸服务链条,由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项目、系统维护和管理运营一体化服务转变,由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全面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推广清洁生产,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引导过剩产能供给侧减量和结构调整。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少过度供应,促进过剩产能有效化解。

坚持“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业规模。加快淘汰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落后产能,积极探索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为先进产能释放腾出空间。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构建分类有序处置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增强工业基础能力。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等优势产业,依托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搭建国家级“四基”研发平台。着力突破一批基础零部件的关键技术,加大基础材料的研发力度,突破一批先进技术工艺和产品技术基础瓶颈。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需对接,建立产业联盟。完善首台套、首批次服务政策,支持“四基”成果的推广应用。

专栏6 制造业重点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开展工业机器人计划,建设全国领先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应用示范区。布局推广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鼓励省内汽车、装备、石化、冶金、建材、纺织服装、食品等传统行业的重点生产企业进行互联网改造和智能化提升。统筹布局建设省内物联网和工业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生产制造设备联网、云端监测和智能管控,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服务型制造工程:在船舶、航空航天、纺织服装、家具等行业,推行定制化生产模式,打响“湖北定制”品牌。引导冶金、建材等行业龙头企业向提供设计、制造、安装及运维等一体化服务的系统集成商转变。鼓励产品量大面广、配套较为复杂的企业,联合零售商、物流商、供应商,开展供应链协同管理。

工业强基工程:选取光电子器件、工业机器人、汽车轮毂轴承以及发动机、冶金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光伏材料、纳米材料等领域,开展强基工程。搭建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平台。

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推动电子信息、汽车、装备、食品、石化化工等产业实现规模稳步扩大、竞争力全面提升。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建设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及平板显示、光通信及激光、软件及信息服务、北斗应用等全产业链的集聚区,培育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实现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过万亿元。推进汽车品牌化发展,破解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和其他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瓶颈制约,提高零部件自给率,增强整车设计开发能力,加大对新能源汽车、车联网技术创新和市场应用的支持力度,培育世界级汽车制造产业集群。推动装备制造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在提高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和加工工艺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提升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系统集成能力,开发适应制造业整体升级需求的成套装备,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发展壮大食品产业,提升产品知名度和产业集中度,提高农副产品加工转化率、食品制造精细化率和产地初加工率,实现食品产业产值过万亿元。推进石化化工产业绿色发展,重点发展炼化一体的石油化工行业、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做精做强磷化工,加强煤、盐化工的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改造。

推进冶金、建材、轻纺等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提高在细分市场的占有份额。推进钢铁、有色等产业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节能、环保技术水平,在保持总产量不变甚至减少的情况下实现增长,满足汽车、装备等行业升级对金属材料的需求。提高纺织服装设计能力,创新商业模式,打造知名品牌,实现产业链攀升。

三、提升制造业集聚发展水平

依托开发区、工业园区,整合打造一批市场影响大、产业配套能力和创新活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建设武汉及周边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和总部经济区,做强武汉至十堰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为主的机械工业走廊,做精宜荆荆及沿江化工、新材料产业带,做优鄂东地区冶金及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群,做大江汉平原农产品加工产业群,打造襄阳、江汉和鄂东等纺织工业组团,推进山区特色农产品加工、优势资源开发型工业发展。推进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培育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加强中小企业与骨干企业配套,培育“专精特新”高成长型中小企业集群,建成一批百亿园区和千亿集群。发挥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采取代管、托管、飞地经济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提高园区投资强度和土地产出率。加快推进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荆门、武汉市硚口区等老工业区综合改造,引导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搬迁集聚,同步推进技术改造和改制重组。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

四、推动建筑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