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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二)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10 16:42:39  

第三节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94。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推广环境友好、安全生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一批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区)、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示范企业。严格管控化肥、农兽药、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9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评估。推进农产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追溯、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96。加强品牌培育。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一批名优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强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大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完善退出机制,维护品牌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第四节 健全现代农业支撑体系

  97。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建设隆平国际种业研发创新中心等重大农业科研基础设施,推进超级稻等重大科研攻关。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加大粮棉油高产栽培、健康养殖、绿色防控、农产品加工及储藏保鲜、冷链物流等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林果、畜牧、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机械化。壮大农机制造业,支持发展适应丘陵山区的小型农机。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

  98。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智慧农业信息平台,强化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农业生产要素、资源环境、供给需求、成本收益等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完善农业信息发布制度,开发精准应用系统。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

  99。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垦、农场、集体林权、国有林场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创新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机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调动更多信贷保险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推进益阳市现代农业改革试验。

  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湖南。第十三章 加快推进绿色化

  第一节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100。推进两型试点建设。实施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五年行动,进一步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优化、科技创新、土地管理等体制机制,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路,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101。推广两型改革经验。发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推广两型改革经验。健全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城乡环境同治经验做法,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制度,推广第三方治理机制,创新清洁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完善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和两型绿色发展指数考核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两型示范创建,深化两型理念教育,形成两型社会建设的规划实施、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体系和公共参与机制。

  第二节 节约高效利用资源

  102。全面推进能源节约。强化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广和应用新能源。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强化能效领跑者激励,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建立和完善市场化节能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推进节能法规体系建设,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健全节能监督体系,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力度。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

  103。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取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加快农业、工业、城镇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推广节水产品。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

  104。强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开发强度双控,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源,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开发、地上地下立体综合开发利用。严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完善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严守耕地红线。

  105。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发展绿色矿业,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加强共伴生矿及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新建、改造一批新型矿山,推动矿业生产基地化,建设一批矿业经济综合区、矿业产业园区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106。推行节约资源生活方式。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加强资源环境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育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107。推进低碳发展。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有效控制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加强生态林体系保护和建设,增加森林碳汇,加快碳交易市场和低碳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推广清洁低碳技术,开展低碳城区、园区、社区、景区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推广低碳消费方式,广泛采用节能低碳新技术。筹建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服务平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高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第三节 推进低碳循环发展

  108。推进循环发展。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以及建筑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加快循环经济地方性法规建设。

  109。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电力、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治理,加强石化、化工、印刷、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强化工地扬尘监管,清理整治城市周边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严格治理餐饮业烟尘排放,推广使用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第四节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110。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入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重点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四水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流域生态经济带建设,加强河湖连通、血防工程建设和河道保洁。加强城市水生态保护、治理和修复,推进长沙、郴州、凤凰等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县城、乡镇、村庄试点。推进长沙县、株洲县、韶山市、苏仙区等全国农村污水统筹治理示范县建设。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削减生活排污总量,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强化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船舶港口水污染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城市第二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112。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精细化管理和指标刚性约束。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把工业污染源减排作为总量控制重点,提高工业源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削减城镇化过程带来的新增污染物。11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编制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对耕地实行分区用途管控。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推进实施“沃土工程”、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提高10%。

  113。防控危化物污染。加强化学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物品等规范化管理,建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实行流量流向登记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台账,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14。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建立交叉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加强系统治理,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统一监管,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探索实施流域、区域污染补偿政策。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严格环保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环保督察巡视力度。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环境决策的公众参与,畅通环境污染举报渠道。

  115。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保护培育森林生态系统,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强化湘资沅澧四水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治理,推进地下水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打造水生态网,维持河流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推进长江珠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推进退耕还林、退化防护林修复、湿地保护与恢复、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有步骤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第五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116。扩大生态服务供给。加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开发公众休闲、旅游观光服务和产品。加快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小镇。创新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发展模式,坚决制止破坏绿心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国际品质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

  117。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极小种群、极度濒危物种、重要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加强珍贵物种遗传资源保护和培育,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完善外来物种监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

  第十四章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118。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全面建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体制,建立国土空间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推进城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科学规范、管理严格的资源总量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自然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和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和司法体制,强化生态文明法治保障。完善生态文明道德文化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公众参与机制。

  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调结构、稳增长的战略重点,强化特色优势,拉伸发展短板,培育新兴业态,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

  第一节 建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119。整合特色资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优化旅游功能区布局,重点建设长株潭都市休闲、张家界国际生态度假、环洞庭湖泊度假、韶山红色经典、崀山生态民俗、南岳祈福康养、凤凰文化体验、炎帝神农文化、九嶷生态文化、东江湖休闲度假和梅山文化体验等湖湘特色旅游区。

  120。打造精品景区。推进武陵源、崀山、老司城等世界遗产旅游目的地建设。完善韶山毛泽东故里、宁乡刘少奇故居、平江起义旧址等红色经典景区,建设大湘东红色旅游经济带。优化提升南岳、岳麓山·橘子洲、岳阳楼、东江湖等传统知名景区。推进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洞庭湖湿地公园、浏阳河文化旅游带建设。支持曾国藩故居、凤凰、桃花源、炎帝陵、矮寨、万佛山、紫鹊界梯田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洞庭湖、柳叶湖、汝城温泉、大围山、大王山等创建等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大湘西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湘潭(韶山)全国红色旅游发展示范区建设。

  121。完善旅游设施。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完善旅游交通网,打通景区断头路、瓶颈路,增强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服务功能。加强重点旅游场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厕所革命”。发展智慧旅游,完善信息平台,提供便捷、多元、个性化信息服务,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122。提升品牌形象。加强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倡导文明旅游。全力打造“锦绣潇湘·快乐湖南”旅游品牌,创新办好湖南国际旅游节、中国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和中国湖南旅游产业博览会。全面开放旅游市场,建设和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和管理服务品牌。加大对境外主要客源市场的宣传推广,吸引更多境外游客来湘观光。

  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超过9000亿元,接待游客达到9亿人次。

  第二节 建设长江经济带物流中心

  123。优化物流业发展格局。坚持以交通为依托,以产业为基础,加快建设“一核三区多园六通道”。推进长株潭核心区物流一体化,重点发展两业联动、多式联运、航空物流、城市配送及电子商务物流。洞庭湖地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农村物流。湘南地区重点发展公铁联运、无水港、农产品物流及快递物流。大湘西地区重点发展边贸物流及农产品物流。着力打造2-3家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支持建设20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推进实施8大重点物流工程。依托国家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完善物流网络体系,构建6大陆水空物流大通道。

  124。促进物流业集约发展。推动物流业走向国际市场,引导物流资源跨区域整合,加快形成区域一体化物流服务格局。促进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现代交通、物流配送与现代产业体系有机对接和配套融合,提升物流业服务供给能力。整合物流园区、物流设施,引导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聚集。鼓励物流企业拓展增值高端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新增5家5A级物流企业、15家4A级物流企业。推动物流与商流、资金流、信息流集成化运作,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

  125。提高物流现代化水平。发展定制化物流和第三方物流,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发展专业运输方式,建立高效、安全、低成本智能运输系统。支持物流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广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鼓励物流园区、物流企业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

  到2020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比2015年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126。发展特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争取长株潭绿色金融改革试点,鼓励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环保基金等创新型金融产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绿色环保产业。优先发展科技金融,完善全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创新科技型企业投融资模式、产品和服务,支持科技银行、保险、担保、资产评估与交易等机构发展,加快设立发展种子基金和科技孵化基金,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双创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加快发展文化金融,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争取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试点。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强政策引导,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积极培育互联网金融,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融合创新。探索发展股权众筹、债权众筹等直接融资新模式。第三节 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127。推动金融机构集聚。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引导设立财务公司。推动组建民营银行、资产管理、汽车金融、消费金融、金融保理等金融机构。规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数据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区域金融资源,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做大本土金融机构,打造省级金融控股、保险、担保和投融资等集团。深化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改革,推动长沙银行上市。

  128。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落实政策措施,显著提高直接融资。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交易融资。支持企业运用私募基金、收益债券、股债结合等融资方式进行直接融资。鼓励企业海外上市和发行债券,扩大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发行规模,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产权交易市场。发起设立省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一批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夹层资本等落户湖南,打造内陆股权投资基金高地。高效推动“险资入湘”。建立健全开放包容、平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推进民间融资阳光化。

  到202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5%以上,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四节 打造健康产业基地

  129。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社会办医,支持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支持社会办康复、老年病、精神病、临终关怀等紧缺性医疗机构。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规范护理服务管理,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130。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开辟老年护理、健康咨询、陪护就医等消费新领域,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131。支持健康服务业多元发展。发展心理健康、母婴照料、营养保健、美容整形、健康体检、健康管理、慢性病预防等服务。发展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组织以及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整合生态、医疗、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资源,发展健康疗养产业,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第五节 推动服务业专业化品质化发展

  132。专业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与生产制造的融合度,引导和支持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推进制造业服务化。鼓励服务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市场创新,促进创业服务、科技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信用评级、知识产权、节能环保、检验检测、商务会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发展。

  133。品质化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积极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传统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各类专业市场转型发展,引导传统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合,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加快服务产品和业态创新,促进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休闲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等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

  第十五章 加快完善现代基础设施

  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的要求,加强以交通、能源、水利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网

  134。强化铁路运输网。抢抓中西部铁路通道建设机遇,加快怀邵衡、黔张常等快速铁路,蒙华等铁路新线,洛湛、渝怀、湘桂等既有线扩能改造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常德至岳阳至九江铁路、兴义至永州至郴州至赣州铁路、安康至张家界至衡阳铁路,规划研究襄阳至常德至永州至南宁高铁通道、石门至慈利至张家界、铜仁至吉首高铁连接线等项目,重点推动时速250公里及以上的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渝长厦铁路(常益长段、长沙至赣州段)等建设,实现高铁覆盖所有市州,形成全省2小时高铁经济圈及以长沙为中心由怀邵衡、张吉怀、黔张常、常益长、沪昆客专、武广客专组成的高铁环线。完善全省铁路站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长沙(株洲)、怀化、衡阳三大铁路枢纽建设,建设具有增值服务功能的铁路客货运中心。到2020年,铁路通车里程达到6000公里左右,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结构清晰、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铁路网络。

  图3 湖南省“十三五”铁路布局示意图

  图4 湖南省“十三五”高速公路布局示意图

  139。增强省内能源供应能力。加强省内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加快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提高地热能等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支持重点产煤区资源条件好、技术先进的煤矿实施安全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发掘水电,加强现有大型水电站提质扩能,适度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多元化利用生物质能,促进热电联产、成型燃料、气化、生物乙醇等多元化利用。第二节 完善能源保障网

  图7 湖南省“十三五”能源布局示意图

  140。拓展省外能源输入通道。把握国际能源格局调整、国内能源供需相对宽松的机遇,积极引入省外优质低价能源。推动煤运通道建设,增强北煤南运、西煤入湘能力,积极拓展海进江煤运通道。推进特高压直流工程建成投运,加强湖南电网与华中电网的联络线建设。加强与国家及周边省份对接,尽快建成入湘油气管网。

  141。推动能源结构清洁转型。优先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推广地源热泵供暖制冷应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气化湖南”工程,加快国家干线、省内支干线和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基本实现天然气全覆盖、县县用。有序发展清洁高效火电,全面实施现役燃煤机组节能减排改造升级。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做好厂址规划和保护。大力推进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142。健全防洪减灾体系。完成涔天河水库扩建、莽山水库建设,推进犬木塘、宜冲桥、石磨岭等水利枢纽前期工作。实施洞庭湖四口水系整治和重点垸堤防加固、蓄滞洪区建设、长江干流河势控制和岸坡影响处理工程、黄盖湖防洪治理等。实施湘资沅澧四水主要干支流重要河段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工程。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县区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与非工程措施升级、重点山洪沟小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实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水文水资源站网和防汛抗旱调度体系建设。第三节 完善水利设施网

  143。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洞庭湖北部地区水资源配置,建设洞庭湖区西水东调及河湖连通工程,加快山丘区引调水工程、抗旱应急引提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毛俊等大型水库,芦江等中型水库水源工程建设,新建一批小型水库水源工程。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城市清洁饮用水源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集中式人口供水比例达到85%以上。

  144。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启动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实施106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快衡邵干旱走廊治理。

  图8 湖南省“十三五”重大水利工程布局示意图

  第五篇 发展成果 全民共建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和谐,增进人民福祉,发展人民民主,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第十六章 着力推进精准脱贫

  坚持精准脱贫方略,贯彻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以湘西自治州为主战场,以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统筹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贫困县市及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第一节 加快贫困地区发展

  145。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统筹推进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实施一批跨区域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改善片区发展基础条件。围绕片区公共服务薄弱环节,实施一批教育、医疗、住房、文化、体育领域的重点项目,加强民生保障。支持发展生态经济,增强发展活力。

  146。推进贫困县如期脱贫。推进村级公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贫困村信息化等10项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农业、旅游等产业,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发展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事业,补齐民生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实现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

  147。推进贫困村整体脱贫。加强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力度,选好配强村支部第一书记。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定点扶持、结对共建等形式到村到户结对帮扶。优先向贫困地区整村整乡连片安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优先引进产业合作者和战略投资者。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向与改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有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到2020年,就学、就医、养老、低保、五保全面落实,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148。扶持发展生产脱贫。对具备劳动能力、缺乏收入来源的约270万贫困人口,发挥扶贫经济组织带动作用,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方式,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养殖、休闲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稳定增收脱贫。确保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第二节 实现贫困人口脱贫

  149。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约80万贫困人口,按照政府引导、自觉自愿、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生态移民、危房改造、避险安置等各类政策措施,实施易地搬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后续产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150。结合生态保护脱贫。推进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151。着力加强教育脱贫。推进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倾斜,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对贫困家庭约20万“两后生”开展职业教育,对约60万贫困人口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收入水平,推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

  152。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加强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统筹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对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扩大大病保险覆盖面,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到2020年,稳步实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465万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

  第三节 创新扶贫政策机制

  153。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形成各类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加大贫困地区土地整治支持力度。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对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和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154。健全扶贫制度体系。落实脱贫工作责任制,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分年度实施脱贫计划,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制定扶贫考核评价办法,将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建立扶贫对象退出制度,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和后续政策。建立扶贫督查制度,逐级建立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实施贫困县约束制度,强化对必须作为和禁止作为事项监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健全广泛参与机制,健全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开展“万企联村”活动,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库。

  坚持以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完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省,到2020年,教育综合实力步入全国前列。第十七章 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

  15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乡村教学环境。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学校,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全面改薄”进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所达标建设,基本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消除城市义务教育“大班额”、农村学校“大通铺”问题。到2020年,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

  156。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改善办学条件,扶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高中学校建设。继续办好示范高中,推进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建设,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率先对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20年,力争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

  157。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鼓励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富余公共资源改建成幼儿园。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实施“普遍二孩”政策后新生幼儿学前教育需求。到2020年,力争学前三年毛入学率提高到85%。

  第二节 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158。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持一批区域特色鲜明、对接产业紧密、办学定位准确的卓越职业院校。实施特色专业体系建设计划,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和特色专业。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基本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开放型公共技能实训基地,支持区域性、行业性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强基工程,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达标。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159。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推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鼓励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二级学院,鼓励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核心,探索与企业开展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及联合招生培养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发挥省级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平台作用,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生发展。

  第三节 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发展

  160。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继续实施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群和产学研用结合的综合创新平台。实行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并行的培养制度。加强高校学科、专业、课程和各类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创业和应用型人才。实施高校科技服务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计划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设计划。

  161。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规范大学制度,建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