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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一)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2-10 16:40:04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制定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政府战略意图,明确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政府履责的重要依据,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发展目标 全面建成小康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经济转型的爬坡过坎时期。必须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变化的趋势特点,准确把握我省发展面临的问题矛盾,积极适应新常态,充分挖掘新优势,坚定不移加快发展步伐,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章 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省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顽强拼搏、积极进取,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大力实施“四化两型”战略,总体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三量齐升”新态势。

  1。“十二五”奠定的坚实基础

  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前10位,五年年均增长10.5%,高于规划目标和全国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2968元,与全国差距进一步缩小。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2万亿元。财政总收入4008.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513.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8.7%,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万亿元。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1.5:44.6:43.9,第三产业比重比2010年提高4.2个百分点。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6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4.6个百分点,做大并形成了9个千亿产业,3个千亿产业集群,4个千亿产业园区,装备制造业成为万亿产业。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万亿元,年均增长25.6%。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3%。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0.9%,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所有制结构持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占比接近60%。

  基础设施实现新突破。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653公里,铁路通车里程4591公里,其中高铁通车里程1296公里,居全国前列。机场总数达到6个,新开通国际航线40条。水运能力稳步提高,千吨级及以上航道达到700公里,千吨级及以上港口泊位达到106个。能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电力装机总容量3889.1万千瓦,500千伏主干网基本建成,农村电网村改率98.7%,天然气燃气管网覆盖9个地级市。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高,新增供水能力2.7亿立方米。信息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固定宽带接入端口达1508万个。

  两型建设取得新成效。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排污权交易等改革初见成效。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21%,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降低51.6%,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主要江河Ⅲ类以上水质达到96.9%,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严格保护。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及退耕还林、重要水源地保护等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

  区域发展呈现新格局。省域四大板块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长株潭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达42%以上,核心增长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大湘西地区基础设施全面改善,特色经济发展迅速,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2.8%,扶贫开发成效明显。湘南地区进出口年均增长45.5%,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8%,承接产业转移示范效应加速显现。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面铺开,水域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加快推进。

  人民生活实现新改善。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8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0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28838元、10993元,是2010年的1.74和1.96倍。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41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低保分别覆盖127.3万人和318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各类棚户区222.5万套,改造农村危房91.6万户,解决了1000万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社会建设开创新局面。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3.2%,综合创新能力进入全国前10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条件大幅改善,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民族、宗教、共青团、妇女儿童、老龄、残联、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公检法司、信访维稳、救灾应急、安全生产等防控处置能力明显提升,法治湖南加快建设,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提高,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改革不断深入,财税、金融、投融资等要素市场改革继续深化,医药、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改革迈出实质步伐,国资、国企、商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开放步伐加快,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83家,总数达到137家,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7.4%,实际利用内资年均增长16.4%,对外实际投资年均增长30.2%。湘潭、衡阳、岳阳综合保税区以及长沙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岳阳城陵矶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等相继获批,内陆开放格局初步形成。

  回顾“十二五”发展历程,我省取得了显著成就,并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力加快发展步伐,做大经济总量,不断夯实“两个率先”的物质基础。二是牢牢抓住以人为本这个基本核心,着力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三是牢牢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百年目标,着力强化特色优势,突破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人均均量。四是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个历史机遇,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增添发展动力,破解发展难题。五是牢牢抓住依法治省这个关键环节,着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加快步入法治化轨道。

  2。“十三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世情、国情、省情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省发展既面临难得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从国内看,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但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增速放缓、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考验。经济发展加快向更高级阶段演化,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等要素投入转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区域战略加快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更加注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国家治理加快向现代化目标推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更加注重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治理,更加注重治理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从省内看,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经过长期发展,我省物质技术基础日益雄厚,基础设施日益完备,生态环境日益改善,产业核心竞争力特别是科教水平不断提升,人力资本累积效应逐步显现。发展区位优势凸显。随着交通设施不断完善和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深入推进,我省将由沿海开放的内陆变为内陆开放的前沿,具有巨大的商圈辐射优势和产业投资市场价值。发展潜能依然巨大。我省处在工业化、城镇化中期阶段,在推动消费主导型需求结构、服务业主导型产业结构、城镇主导型城乡结构形成过程中,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孕育巨大潜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将极大地释放制度新红利、激活发展新动力。

  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发展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基本省情还没从根本上改变,诸多矛盾叠加、风险挑战并存的局面有待进一步扭转。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较低、综合实力不强,城镇化率、服务业比重和外贸依存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收入差距较大、消除贫困任务艰巨等问题突出。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存在薄弱环节。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金融服务业仍是发展短板。改革攻坚日益触及深层次体制矛盾和利益调整,经济环境不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改革举措落地需下更大功夫。

  综合判断,我省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区域发展黄金期、创新活力迸发期和转型升级关键期,只要我们适应新变化、把握新机遇、引领新常态,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必能开拓发展新境界。

  第二章 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3。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4。总体要求

  落实上述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遵循以下总体要求。

  ——贯彻“五个发展”新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未来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一场关系发展全局的深刻变革。创新发展,注重于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于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于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于解决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于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五个发展”新理念,有机统一、相辅相成、互为支撑、互为条件,关键在于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

  ——把握“一带一部”新定位。“一带一部”的战略定位决定了我省发展的战略布局和战略重点。“过渡带”体现在地理空间上的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结合部”体现在经济发展上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未来五年,必须把“一带一部”作为推动全省发展的战略基点,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新的增长极,打造新的增长带,努力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成为内陆开放新高地,在长江经济带中成为核心增长极,在产业梯度转移创新转型中成为示范区,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加快形成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明确“三量齐升”新要求。经济总量、发展质量、人均均量体现了规模、速度、质量的统一,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体现了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统一,反映了一个地方的综合实力和人民富裕程度。明确“三量齐升”新要求,就是要推动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提高人均均量,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坚定“五化同步”新路径。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是提高经济效率和竞争力的基本路径,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所在。绿色发展是科学发展必须一以贯之的内在要求,也是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全面推开的应有之义。“五化”是有机整体,本质是互动,核心是融合,关键在同步。

  5。主要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要求,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增速继续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长株潭地区率先迈向基本现代化。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出口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增大,经济外向度提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提高。县域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型经济、金融业做大做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劳动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武陵山、罗霄山连片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

  ——全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凸显,湖湘文化的积极影响持续扩大。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低碳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标,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和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有效保护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第三阶段任务完成,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两型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制度性成果,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篇 发展动力 突出创新引领

  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改革促动、开放带动和供需联动战略,引导发展动能平稳接续和有效转换,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章 创新驱动 形成发展新引擎

  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全面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加快实现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建设中部区域创新中心。

  第一节 推动科技创新

  6。建设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坚持创新驱动、体制突破、以人为本、区域协同原则,依托长沙麓谷创新谷、湘潭智造谷和株洲·中国动力谷等创新集聚区,推进科技与经济、金融、文化等融合发展。加快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城市群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国、省等优质创新资源集聚,辐射带动全省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提质升级,努力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区域创新高地。到2020年,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培育形成10个千亿创新型产业集群。

  7。推动重大领域创新突破。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加强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关键领域原始创新突破。在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现代医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基础领域开展科技前沿推进行动。在粮食安全、网络空间、能源保障、未来制造、生态治理等战略领域实施重大科技跨越行动。在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社会发展等事关发展全局领域开展技术集成式协同攻关行动。

  8。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前沿性研究,加强颠覆性技术创新。围绕培育优势产业,建立多层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鼓励组建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面向市场的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基础研究、源头创新优势,开展面向重点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大装备和标准联合攻关。全面推动开放式创新,鼓励支持创新主体采取共同研发、技术联盟、技术并购、股权参与、风险投资等模式,实现创新要素的互动、融合和协调,构建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协同创新、引领发展的创新支撑体系。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研发平台落户湖南。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度达到90%。

  9。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减少对具体研究活动的直接干预。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三链融合。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清理妨碍创新的制度规则和行业标准。支持自由探索,包容非共识创新。完善科技决策机制,增强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体系中的话语权,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建立普惠性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科技的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建立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全面下放创新成果处置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收益分享比例。改革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加快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进程。鼓励各类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法人化,加快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资源共享和交易服务平台。

  第二节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0。建设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构建一批功能完善的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推动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孵化机构优化运营模式,转型为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专业服务型、创客孵化型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建立综合创业创新信息平台,集成和共享科技成果、人才、资金、政策和社会需求信息。依托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推进国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构建创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协调的服务体系。

  11。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依托互联网服务载体,拓宽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对接通道。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加强创新资源共享合作。推广研发创意、制造运维、知识内容和生活服务众包,推动大众参与线上生产流通分工。营造公共机构支持、企业个人互助的众扶环境,共助创业者成长。稳健发展实物众筹、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提供快速便捷的线上融资服务。

  12。弘扬创业创新文化。发掘湖湘文化创业创新基因,树立崇尚创业创新价值导向,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浓厚氛围。保护企业家精神,宽容失败,包容创新对传统利益格局的挑战,完善风险补偿,增强创业信心。丰富创业形式和内容,鼓励开展创业论坛、创业培训、创新沙龙等活动,办好湖南创新创业大赛、湖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湖南大学生“挑战杯”等赛事。

  13。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高精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国际一流水平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一批具有国际管理经验和跨文化、跨领域经营能力的企业家,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一批讲政治、懂专业、善管理、有国际视野的党政人才。善于发现、重点支持、放手使用青年优秀人才。加大对留学回湘人才和外省来湘人才创业创新支持。到2020年,人才总量达到770万人以上。第三节 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

  14。营造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创新人才评价制度,分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构建以创新创业实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遵循人才需求、选拔、使用规律,形成知人善任、用得其所、合理搭配的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的活力和创造力。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激励青年人才成长,引导高层次人才集聚。完善人才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柔性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营造自由流动、包容开放的用人环境,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向艰苦地区流动。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提高人才服务质量,加强高层次人才窗口服务工作。全面深化改革,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

  第四章 改革促动 构建发展新体制

  第一节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15。科学界定产权归属。依法依规界定企业财产权归属。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完成农村承包经营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资产所有权实现形式。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划定产权主体,创新产权实现形式。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以激励创新为导向,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16。强化各类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权益。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保障国有资本收益权和企业自主经营权。严格执行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财产权不受侵犯。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决策程序,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7。健全产权交易制度。规范发展各类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产权有序流转、高效配置。健全规则、过程、结果公开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性权益交易制度和平台。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促进农村土地产权和林权等有序流转。健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服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

  第二节 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18。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基本完成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聚集。推进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和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

  19。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进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

  20。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第三节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21。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开展宅基地融资抵押、适度流转、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并适时推开。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平等就业制度。加强各类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健全技术市场交易规则,发展壮大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22。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规范定价程序,构建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政府重点监管价格行为的价格运行机制。完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价格体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加强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社会监督,预防和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23。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强化互联网交易监管。健全社会化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第四节 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24。完善收入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创新财源涵养模式,更多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经济发展。完善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管控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相衔接的财政收入考核体系,突出质量考评,完善奖惩机制。清理规范不符合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着力治理影响公平竞争的税收返还、违规减免缓交及低价供地等行为。

  25。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实现透明预算。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配置,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有效衔接,优先保工资、保运转,守住民生底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26。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机制。完善省市县收入划分办法,理顺省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突出支持绿色生态保护和区域协调发展,明显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和贫困地区等特殊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财政综合考评机制,引导市县提高理财水平和财政运行绩效。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规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置、分配、审批和监督管理。

  27。强化财政资金绩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动政府采购转型,实现从程序导向向程序与结果导向并重转变。规范国库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预算执行。创新财政监督模式,全面构建预算编制同步监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督成果综合运用长效机制。

  第五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8。推进简政放权。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领导职数管理。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划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责边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承接国家下放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探索建立事权、财权、行政权三统一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乡镇村区划调整。

  29。创新管理服务。增强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实施。转变监管理念,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推进跨部门业务协同,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30。完善宏观调控。强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强化宏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强化宏观经济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建立健全重大调控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有效形成调控合力。

  第五章 开放带动 拓展发展新空间

  立足“一带一部”战略定位,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举,坚持进出口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第一节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

  31。拓宽外向通道。推动与国家“一带一路”陆海空大通道互联互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物流链和价值链。西北方向经湖北、重庆连接新亚欧大陆桥、中亚西亚及中巴经济走廊。西南方向经贵州、云南连接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东部经长三角、海西经济区,南部经珠三角、北部湾,连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32。优化外贸结构。完善外贸布局,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优化提升一般贸易,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旅游、物流、软件、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领域服务贸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体等新型贸易业态,实施“湘品网上行”工程。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产业由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扩展。支持成套设备、资源能源、关键技术以及重点消费品进口。

  33。大规模“走出去”。以俄罗斯、东盟、欧盟、中亚、南亚、拉美、非洲等地区为重点,加强双边多边政策对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特色优势产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有实力、有条件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承揽国际工程项目,跨国兼并收购重点企业和项目。推动企业在境外建设加工制造型、农业产业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利用型等经贸合作园区。促进沿线人文交流,推进科技、教育、文化资源“走出去”。推动与重点国家建立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经贸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节 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34。高水平“引进来”。提升引资、引智、引技水平,引导优质生产要素投向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有计划、有重点地争取扩大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和使用范围。鼓励企业利用发行外债。到2020年,力争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20家,引进外资500亿美元以上。

  35。深化国内合作。强化长株潭城市群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地位,发挥岳阳通江达海桥头堡作用,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等多领域合作,加快融入沿江产业发展链。加快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打造湖南东部开放型经济走廊。深入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加强与中部省份产业与科技协作。深化泛珠区域合作,辐射带动湘南区域开放发展。推进湘黔中西部区域合作示范区、通平修区域合作示范区以及龙凤、大新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推进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

  36。强化发展联动。打破地区、行业界限,健全区域互动合作机制,实现重点领域互惠共赢。以洞庭湖为中心,加强黄金水道建设,推动江湖河联通,增开岳阳城陵矶港、长沙霞凝港、常德盐关港等对外直航航线,疏通区域微循环。推动长江沿线园区合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化流域、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提高口岸大通关效率。启动湖南内河航运信息集散和物流交易中心建设。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机制,推进流域生态治理和修复合作。

  37。承接产业转移。瞄准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港澳台等重点地区,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吸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落户湖南。充分发挥湘南、娄邵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平台优势,加大与东部及沿海地区对接,积极承接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资本及技术密集型等具有成本优势的产业转移。

  第三节 优化开放发展环境

  38。夯实开放开发平台。支持湘潭、衡阳、岳阳综合保税区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业务。争取开展国家离岸金融试点,建设中部地区金融结算中心。加快口岸体系建设,推动岳阳城陵矶水运口岸、长沙和张家界航空口岸提质升级。推进全省统一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放大进口粮食、水果、肉类、种苗和整车等指定口岸功能。加快国际展会、通关代理中心、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等平台建设,打造若干海外重点展销平台。加快长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申报中国(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39。营造开放制度环境。加大国家自贸区建设管理经验在我省的复制推广力度,争取纳入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改革试点。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和监管方式,建立分层级的外资项目投资全程代办和一站式、并联式审批机制,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全周期监管体系。建立规范、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创新外贸金融服务机制,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40。完善开放服务体系。推进“架桥拓市”工程,依托境内外商协会和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设立一批湖南商务代表处,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和投资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境外湘籍社团组织建设。争取国家批复国(境)外机构来湘设立领事馆和签证中心。建立“走出去”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海外正当经济权益。

  第六章 供需联动 培育发展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