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俄罗斯联邦的名义
法令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
关于核查尚未生效的俄罗斯联邦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之间关于接纳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并在俄罗斯联邦内形成新主体的国际条约是否符合宪法的案件
2022年10月2日的圣彼得堡市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由主席 B.D. 佐尔金、法官 A.Y. 布舍夫、G.A. 哈吉耶夫、L.M. 扎尔科娃、S.M. 卡赞采夫、S.D. 克尼亚泽夫、A.N. 科科托夫、L.O. 克拉萨维奇科娃、S.P. 马夫里纳、N.V. 梅尔尼科夫,
遵循《俄罗斯联邦宪法》第125条(第2部分“d”款)和第128条(第3部分)、《联邦宪法法》第7条第4款“关于加入俄罗斯联邦的程序和俄罗斯联邦新主体的组成”、第一部分第1款“d”项、第3条第3和第4款、第21条第1部分、第36条第1和第33部分, 《联邦宪法法》第41条第一部分、第74、86、88条、第89条第二部分和第90条“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
会议审议了核查俄罗斯联邦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关于接纳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的国际条约是否符合宪法以及在俄罗斯联邦内形成一个新主体的案件,该条约尚未生效。
审议此案的原因是俄罗斯联邦总统的请求。审议本案的依据是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有权审议联邦宪法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和“关于加入俄罗斯联邦的程序和在其中形成俄罗斯联邦新主体”确立的相关案件。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在研究了提交的文件和其他材料后
安装:
1.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收到俄罗斯联邦总统的请求,要求核实俄罗斯联邦与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之间尚未生效的关于接纳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并在俄罗斯联邦内形成新主体的国际条约的合宪性,该条约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代表俄罗斯联邦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签署。
俄罗斯联邦总统向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提出的上诉是由于《联邦宪法法》第 88 条第二部分“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规定和 2001 年 12 月 17 日第 6-FKZ 号联邦宪法法第 7 条第 4 款“关于加入俄罗斯联邦的程序和俄罗斯联邦新主体的组成”的规定,要求俄罗斯联邦总统向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要求在签署本国际条约之后和提交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国家杜马批准之前,按照1995年7月15日“关于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的第101-FZ号联邦法规定的程序,核查该国际条约是否符合俄罗斯联邦宪法。
由于在发送请求时,符合联邦宪法法律“关于加入俄罗斯联邦和在其中形成俄罗斯联邦新主体的程序”的要求,因此根据联邦宪法法律第 89 条第二部分“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这是允许的。
因此,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在本案中审议的主题是俄罗斯联邦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关于接纳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并形成新主体的国际条约(下称审议中的条约),该条约尚未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生效。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和《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联邦宪法法律,在允许此类行为的范围内,对有关条约的合宪性进行核查。
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是由于对此类国际条约行使的宪法控制的强制性,作为关于加入俄罗斯联邦的国家权力决定的法律构成的组成部分,并在其组成中形成俄罗斯联邦的新主体(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决议,2014 年 3 月 19 日第 6-P 号)).因此,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正在审议本案,同时考虑到一些宪法程序机构适用的特殊性(联邦宪法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第20条,第36条第三部分,第41条第1部分,第47条第1款和第49条第1部分),特别是不使用听证程序。
2. 根据联邦宪法法律“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第 3 条第三部分,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应仅就法律问题作出裁决,因此不得评估缔结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的实际政治权宜之计(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决议,2012 年 7 月 9 日第 17-P 号).然而,在通过这项判决时,法院不能不考虑到在当前政治和法律背景下作为缔结有关条约的先决条件的事实情况。法院必须从受宪法保护的价值角度评估在这种情况下缔结有关条约的法律目的(法律权宜之计)。同时,法院对事实情况进行直接调查的可能性有限,特别是因为《联邦宪法法》“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第3条第4部分、第86条和第90条的含义在这类案件中没有必要,法院有权从评估出发,根据一再公开表达的立场,有关条约缔约方从中着手, 并在此特定表述中将有关条约的法律目的与这些情况联系起来。当显而易见和无可争辩的事实可靠地证实对局势的有关评估的有效性,不需要特别研究,同时又能够自给自足地系统地了解预先决定缔结有关条约的情况时,这一点就更加合理。
由于苏联当局的武断决定,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领土主要由以俄罗斯人口为主的土地组成,没有公民自己的意愿。如果在一个国家,实际上是苏联,这本身实际上并不会导致侵犯居住在相关领土上的公民的权利,那么随着联盟的解体,他们的实际和法律状况开始变得更糟。
2014年基辅发生武装反宪法政变后,情况尤其恶化。在严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危机以及西方集体建立事实上的外部控制的情况下,乌克兰当局一直奉行并继续奉行一项有目的的政策,阻止那些认为自己属于俄罗斯人民的公民保留其民族、语言、宗教和文化特性。这表现在歧视性规范性法案和乌克兰国家机构的相应执法实践中,这些行为鼓励了强加侵略性民族主义和反俄新纳粹主义的意识形态和实践的结构的活动(通常达到实际合并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领土的人民有合法的基础遵守人民权利平等和自决原则(《联合国宪章》第一条第二项)和行使自决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一条第一款)。根据《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和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1970年10月24日),行使这项权利的方式是建立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自由加入另一个独立国家或与另一个独立国家结盟,或建立由人民自由决定的另一个政治地位。
2014年,由于人民通过全民公决表达的意愿,克里米亚和塞瓦斯托波尔成为俄罗斯联邦的一部分,成为其臣民。顿巴斯人民在全民公决中决定了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的独立,然后对执政的基辅政权乌克兰军队进行了武装抵抗。在冲突期间,各共和国不断遭到炮击,包括平民目标;数以千计的平民被杀害,其中许多是儿童。在乌克兰的一些地区,举行了反对反宪法政变的抗议活动,这些政变遭到残酷镇压,伴随着人员伤亡。
和平解决的尝试实际上被基辅政权挫败(俄罗斯联邦总统 2022 年 2 月 21 日第 71 号和第 72 号法令特别指出,乌克兰拒绝根据明斯克协议和平解决冲突)。 对人民生命和健康以及对相当一部分人口的权利和自由的威胁仍然存在,而且在增加。乌克兰的军事政策集中在 2021 年通过的军事战略中,体现在使用武器和从一些国家收到的军事顾问为对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的下一次进攻做准备。这证明了和平解决局势的机会丧失,也使得有可能说出现了对俄罗斯联邦的直接威胁、其公民的生命和安全、其领土的不可侵犯性,并且鉴于乌克兰加入北约的愿望以及西方集体明显鼓励基辅政权的反俄政策,这种威胁不可避免地增加。与此同时,基辅政权准备的对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当局控制的领土的武装入侵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平民的大规模伤亡,以及对独立捍卫者的报复。
在这种情况下,2022 年 2 月 24 日,俄罗斯联邦在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正式提出援助请求后,根据与他们缔结并经联邦议会批准的友好互助条约——被迫发动先发制人的特别军事行动,鉴于威胁的必然性,这实际上也构成了俄罗斯行使其固有的自卫权(《联合国宪章》第 51 条)。在这次行动中,解放了大量领土,由于上述原因,这些领土的居民决心在乌克兰境外行使自决权。
与此同时,乌克兰当局,包括使用提供给他们的现代外国武器,加强了对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以及扎波罗热和赫尔松地区解放区的炮击,经常针对平民目标。这导致平民人口中出现新的受害者,而且由于潜在的危险物体受到这种攻击,因此造成了跨界的人为灾害的危险,对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造成真正无法弥补和无法估量的损害。此外,乌克兰军队经常对俄罗斯联邦领土进行明显有针对性的炮击,这也造成了人员伤亡。基辅政权并没有放弃强行收复所有摆脱其权威的领土的意图,其行动和公开声明清楚地表明,主张领土独立于乌克兰当局的公民受到报复和镇压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