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起,将股东大会议程上的信息和资料发送给公司与会人员。如果议程发生变更,相关信息和材料将连同变更通知一并发送。筹备股东大会需向公司与会人员提交的资料和资料包括:
1)公司年度报告和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2) 公司审计师根据公司年度报告和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审计结果得出的结论;
(三)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补充的草案,或者新版公司章程草案;
4)起草公司内部文件;
5) 公司审计师批准的候选人信息;
6) 与会代表大会关于会议议程的决定草案;
7) 公司在报告年度内达成的有利害关系的交易报告;
8) 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信息(材料)。
第十二条 以共同出席的形式召开与会人员大会
12.1. 以共同出席的形式召开的股东大会,按照《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本章程和公司内部文件规定的程序召开。在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本章程和公司内部文件未规定的范围内,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由股东大会决定。
12.2. 参股人大会参股人登记负责人在参股人大会开幕前,对到场的公司参股人进行登记。
公司会员有权亲自或通过其代表参加会员大会。公司参与者的代表必须出示确认其适当权限的文件。发给公司成员代表的授权书包含有关代表人和代表的信息(姓名或头衔、居住地或地点、护照数据),并根据民法典的要求起草俄罗斯联邦或公证人证明。
12.3. 参加者大会由总经理或根据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确定的其他人主持。
12.4. 参股人大会召集人从公司参股人(其代表)中选举参股人大会主席。
12.5。会议主持人主持与会人员大会,包括:
1) 确保遵守与会人员大会的议程;
2) 确保遵守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
3) 宣布发言人;
4) 公布投票结果;
5) 宣布参加者大会闭幕;
6) 签署与会代表大会记录。
12.6。参股人大会在参股人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开始,或者,如果公司所有参股人均已登记,则提前于指定时间。参加者大会开幕前未登记参加参加者大会的有权参加者的登记在参加者大会最后一项议程的讨论结束时结束。
12.7。如果在参加者大会开始时,登记参加者的票数总和不足以就议程中的至少一个问题作出决定,则由参加者大会开幕人决定日期推迟参加者大会的开幕。同时,与会代表大会的开幕时间不能推迟超过2小时。
延迟参加者大会开幕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当反映股东大会开幕的实际时间。
12.8. 参会者大会对议题的审议按照参会者大会议程确定的顺序进行。
由参会人大会主席决定,可以变更审议事项的先后顺序。
12.9。在参加者大会最后一项议程的讨论之后,直到参加者大会闭幕(开始计票),在此之前没有投票的人,主持大会,额外给予至少 10 分钟的时间对参与者大会的议程项目进行投票。
12.10。参加者大会,在开幕时,登记的人的总票数足以仅就议程上的某些问题作出决定,如果在登记结束时,总票数的人不能关闭足以就议程上的其他事项作出决定已登记的股东大会当日。
12.11。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主席公告股东大会作出的所有决定及表决结果后闭幕。
12.12。参加者大会汇总表决结果时的点票,由参加者大会参加者登记、汇总参加者大会表决结果时计票的负责人进行,确定根据本章程第 11.1 条。
当通过选票投票时,投票计入那些只有一种可能的投票选项留给选民的问题。违反本规定填写的投票选票,一律宣布无效,其中所载议题的票数不予统计。
如果投票选票包含多于一个已付诸表决的问题,则未能就其中一个问题遵守特定要求并不意味着该投票选票整体上被视为无效。
12.13。总干事组织保存参加者大会的会议记录。参加者大会会议记录由参加者大会秘书的人在会议结束后15日内制作。
参加者大会的会议记录应当载明:
公司全名和公司所在地;
参与者大会的类型(定期或临时);
参加者大会(会议)的形式;
参加者大会的日期;
参加者大会的地点(召开会议的地址);
与会者大会议程;
有权参加参加者大会的人员开始和结束登记的时间;
参加者大会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开始和结束点票的时间;
参加者大会的每一位参会者在参会者大会议程中所拥有的票数;
付诸表决的问题;
参加者大会议程上每个项目的每个投票选项(“赞成”、“反对”和“弃权”)的票数;
与会代表大会就与会代表大会议程上的每个项目通过的决定的措辞;
以会议形式召开的与会代表大会各议题的发言者姓名,发言的主要内容;
主持与会人员大会及与会人员大会秘书;
参加者大会会议记录的起草日期;
有关参加会议的人员的信息和(或)有关发送包含投票信息的文件的人员的信息;
如果将计票委托给某些人,则有关进行计票的人的信息;
有关会议过程或投票过程的信息,如果公司成员要求将它们包含在会议记录中;
有关签署协议的人员的信息。
所有参与者大会的会议记录都在会议记录簿中存档。
不迟于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编制完成后 10 日内,总经理有义务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副本送交公司全体参会人员。参加者大会。
12.14。公司成员出席股东大会无需公证。
公司参股人在参股人大会上的组成以公司参股人在参股人大会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以缺席表决方式召开与会代表大会
13.1. 参加者大会的决定可以不召开会议,以缺席表决的方式作出。在这种情况下,对参加者大会议程上的所有项目进行投票表决。
参会人大会就《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第 33 条第 2 款第 6 项规定的问题作出决定,不得以缺席表决的方式作出。
13.2. 表决票应在接受已填妥表决票的截止日期前 15 日以挂号信方式寄出,并附有通知或签名送交公司各成员。
13.3. 选票必须包含:
1) 公司的完整商号和公司所在地;
2) 参加者大会的召开方式(缺席表决);
3) 填好的选票接受截止日期和填好的选票寄往地址;
4) 就每一问题作出决定的措辞,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 议程上每个项目的投票选项,表示为“赞成”、“反对”或“弃权”;
6) 提及选票必须由公司成员签字。
13.4. 计票工作由负责接收对参加者大会议程项目进行投票的选票以及根据本章程第 11.1 条确定的投票结果汇总的人员进行。
当通过选票投票时,投票计入那些只有一种可能的投票选项留给选民的问题。违反本规定填写的投票选票,一律宣布无效,其中所载议题的票数不予统计。
如果投票选票包含几个要投票的问题,则未能就一个或几个问题遵守规定的要求并不意味着该投票选票整体上被认定为无效。
13.5。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应在投票表决截止日期后 15 日内编制,并由根据本协议第 11.1 条规定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授权人签署。宪章。
根据缺席投票的结果,参加者大会的会议记录必须包含:
公司全名和公司所在地;
参加者大会的类型(特别);
参加者大会的召开形式(缺席表决);
接受已填妥选票的截止日期;
已填妥的选票的邮寄地址;
参加者大会的议程;
参加者大会的每一位参会者在参会者大会议程中所拥有的票数;
付诸表决的问题;
参加者大会议程上每个项目的每个投票选项(“赞成”、“反对”和“弃权”)的票数;
与会代表大会就与会代表大会议程上的每个项目作出的决定的措辞;
参加者大会会议记录的起草日期;
有关参加会议的人员的信息和(或)有关发送包含投票信息的文件的人员的信息;
如果将计票委托给某些人,则有关进行计票的人的信息;
有关会议过程或投票过程的信息,如果公司成员要求将它们包含在会议记录中;
有关签署协议的人员的信息。
表决票应附在与会人员大会会议记录后,记入会议记录簿。
不迟于以缺席表决方式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拟定后10日内,总经理按规定的方式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副本抄送公司全体参参加者大会。
13.6。参股人大会以缺席表决方式召开的程序,由参股人大会通过的参股人大会章程确定。
第十四条 唯一执行机构
14.1. 公司当前活动的管理由公司的唯一执行机构 - 总经理进行。第一次,在公司所有股份的所有权转让给根据 俄罗斯联邦总统令确定的人员之日起 10 日内,由参加者大会选举出总经理。 .
14.2. 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法令,直到总董事选举日期为止,唯一执行机构的职能由俄罗斯联邦政府任命的经理执行。
经理的权力可以根据俄罗斯联邦劳动法第 77 条和第 278 条规定的理由,由参加者大会以参加者总票数的多数票通过的决定终止。 ,须经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
直到总董事选举日期,这些协会章程的规定包含了对总董事的参考,包括其权力和职责的定义,但除了本第1章的第5款第5款外,被视为对经理的参考。
14.3. 总经理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令、俄罗斯联邦法律、本章程、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文件、年度和长期工作计划开展活动和预算,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总干事在其活动中也遵循与会代表大会的决定。
总经理对参加者大会负责。
14.4. 给予总经理休假、使其承担纪律责任和(或)对他的鼓励是由股东大会决定授权的公司参与者根据劳工法与他签订的协议执行的俄罗斯联邦的。
14.5。总经理在休假、出差或其他短期缺勤期间,有权在其副手中指定一人临时代行总经理职务。
14.6。总经理解决管理公司当前活动的所有问题,但与参加者大会的专属权限有关的问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