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
俄罗斯联邦总统
关于海军船舶宪章的批准
根据1996 年 5 月 31 日第 61-FZ 号“国防”联邦法第 4 条,我决定:
1.批准随附的海军船舶章程。
2. 11 月 10 日俄罗斯联邦总统令批准的《俄罗斯联邦武装部队内部服务章程》和《俄罗斯联邦武装部队驻军和警卫服务章程》 , 2007年第1495号“关于批准俄罗斯联邦武装部队的一般军事条例”(Sobranie Zakonodatelstva Rossiyskoy Federatsii, 2007, No. 47, Art. 5749; 2008, No. 43, Art. 4921; 2011, No. 4, Art. 572;第 18 号,第 2595 条;第 31 号,第 4714 项;2013 年,第 3 号,第 171 项;2014 年,第 27 号,第 3754 项;2015 年,第 13 号,第 1909 项;2016 年,第 50 号, 7078号;2017年2号,326号;21号,2988号;2018年1号,320号;5号,738号;33号,5402号;44号,6711号;2019年4 号 325 项;8 号 761 号;2020 年 19 号 2976 号;27 号 4191 号;28 号 4415 号;52 号 8795 号;2021 年 6 号,第965项;第29号,第5633项;第52号,第9122项),根据附录按清单更改。
3. 本法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俄罗斯联邦总统 V. 普京
莫斯科克里姆林宫
2022 年 7 月 31 日
№ 511
经俄罗斯联邦
总统2022 年 7 月 31 日第 511号令批准
海军宪章
该章程规定了船舶组织的基本原理、船舶和舰艇编队军官的主要职责、海军舰艇的内部服务。
在本宪章中,除非另有说明,船舶是指由军事人员指挥的水面舰艇、潜艇、战舰(艇)、特种用途舰艇、海军舰艇和联邦行政机关的军用舰艇。假如。
本章程适用于海军舰艇编队人员、舰艇编队指挥员的直接上级、临时在舰人员以及舰艇编队(部队、分队)人员。提供兵役的联邦行政当局。同时,确定了舰船组织的基础、舰船编队和联邦执行机构提供兵役的舰艇的职责、此类舰船编队和此类舰船内部服务的内部程序和特点。由相关联邦执行机构的负责人根据他们执行的任务。
本章程未规定的船舶高级船员的职责以及特殊职责,由有关规定、手册、说明和指南确定。
在配备文职人员的海军海船、船只和近海支援舰上的日常活动组织由俄罗斯联邦国防部批准的《海军舰艇服务宪章》确定船只,俄罗斯联邦国民警卫队的船只,在国民警卫队服役并具有特殊警衔的人员 - 俄罗斯联邦国民警卫队船只服务宪章,由局长批准俄罗斯联邦国民警卫队联邦服务部 - 俄罗斯联邦国民警卫队总司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 俄罗斯船舶完全不受任何外国管辖。任何侵犯船舶豁免权、强行扣押武器和军事装备的企图,如果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和手段保护,必须立即停止,直至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使用武器。
2. 船舶以及基于它们的船只、飞机和海上机器人装置(水下、水面和飞机)是联邦财产。它们的应用是根据俄罗斯联邦公认的原则、规范和监管法律行为进行的。
3. 船舶按用途分组;基于船上主要目的和武器的船舶组 - 分类; 基于专业化、排水量、动力装置类型和船舶运动原理的船舶类别 - 分为子类。
4. 舰艇根据战术技术要素,以及根据官职、权利、提供物质技术手段的标准确定指挥官的资历,划分等级。海军有四个等级的舰艇。最高的是等级1。
5、本船船员由本船工作人员确定。这艘船由一名指挥官领导。被借调在正常职位上履行职责的人是船员的一部分。
6. 军事专业教育机构和军事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军事教育机构)、俄罗斯国防部其他机构的人员、军事团队和船上的乘客,暂时归类为人员。在船上。对于临时在船上的人员,船长受本宪章附录 1 规定的指导。
七、舰艇编队指挥员、其直接上级以及在舰艇编队指挥员和(或)其直接上级领导下在船上执行公务和执行任务的人员,是舰艇编队指挥员的指挥。形成和指高级军事指挥和控制机构(以下简称 - 指挥部)的官员。舰员与指挥部的关系由他们的工作职责决定。舰艇编队指挥官及其直接上级通知舰艇指挥官关于在舰艇上的布置顺序,以及根据舰艇作战时间表计划的指挥部行动及其职责。
8. 编队舰长和舰船舰长有权发布命令,分别详细说明内部服务的内容、编队舰船和舰船官员的职责。编队和船舶的具体特征,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9. 舰内服务是舰员在平时和战时的专业服务活动,可以保持不同程度的战备状态、内部秩序,确保舰船安全,保持在指定的战役准备状态,在海上和停车场进行管理,快速从舰船日常组织到舰船作战组织,从舰船作战组织到舰船日常组织,有效地执行过程中的任务。实现船舶任务的目标。
10. 舰内服务的内容是根据舰艇作为执行作战、特殊或支援任务的作战战术单位和复杂工程结构的特点确定的,其设计决定了舰艇的具体特点。调节船上人员的生活。
11. 船上内部服务的组织按照本章程、俄罗斯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行为和船舶行政服务文件进行。
第二节
船舶组织的基础。主要官员的职责
第一章
§ 1.一般规定
12、舰船组织是舰员在舰长的指挥下,在平时和战时实现舰船任务目标的过程中,为联合行动执行任务的人员分配。
13.为了提高执行任务的质量,方便日常活动的管理,船舶人员按作战单位和服务分配:
1)弹头(弹头):
导航 - 弹头1;
火箭(火箭炮,火炮) - BCH-2;
鱼雷(扫雷)-弹头3;
通讯 - 弹头4;
机电 - BCH-5;
航空 - 弹头6;
无线电工程 - 弹头 7;
2)服务(Sl):
辐射、化学和生物防护(RCBZ)-Sl-X;
医疗 - SL-M;
用品 - SL-S;
符合船舶用途的其他服务。
14. 根据舰艇设计特点和执行任务,舰艇参谋人员还可以提供其他下属单位,包括联合作战单位和军种。
15. 战斗单位和舰艇服务可能包括师、组、电池、小组和班。
16. 在作战单位、师、组、电池、部门的负责人是他们的指挥官,在服务负责人 - 负责人,在团队负责人 - 团队的领班,首席(高级)水手长。
17. 在第一、二、三级舰艇上,为保证日常活动,可以保留不属于作战单位和军种的由舰员提供的分队(独立阵地)。
18、在向舰艇作战组织过渡期间,舰艇人员分布在指挥所和作战岗位之间。舰艇作战(训练)警戒分队的人员可以分配到其他作战单位和军种的指挥所和作战所。从宣布作战(训练)警戒的那一刻起,人员按照作战警戒(战备1号)的时间表进入指挥员的控制之下,解除后,人员又回到指挥员(首长)的控制之下。 ),在其领导下按照职务履行职责。
§ 2.指挥所和战斗所
19. 指挥所(CP)是专门配备必要技术手段的地方,指挥官(首长)从这里指挥下属(部队)。
20. 舰长指挥所,视项目而定,称为:
1)主要指挥所(GKP)或中央指挥所(TsKP) - 在水面舰艇上;
2)主要指挥所(GKP)或中央哨所(CP) - 在潜艇上;
3) CP - 在 4 级舰船上只有一个指挥所。
21. 值班人员从导航指挥所 (HCP) 控制移动中的水面舰艇,从主指挥所 (CPU) 控制处于水下位置的潜艇,从导航桥控制处于水面位置的潜艇。
22.作战单位指挥官(军种负责人)管理作战单位(军种)指挥所的下属。
23. 如果一级水面舰艇的 GKP(TsKP)发生故障,则在结构上提供,在二级和三级舰艇上,可以在结构上提供备用指挥所(ZKP),即配备控制和通信技术手段。出于同样的目的,可以在战斗单位(服务)中配备储备点(ZP)。
24. 船舶控制权从一个 CP 转移到另一个 CP 由船队宣布。
25. 指挥所的布置通常在专门的场所进行,例如能源和生存能力哨所 (PEZH)、能源和生存能力备用哨所 (ZPEZH)、发射指挥所 (SKP)、指挥控制所(KDP)、通信指挥所(CPS)、作战信息站(BIP)、作战信息中心(CIC)、辐射化学指挥所(CRHP)等场所。
26. 舰艇编队的指挥官及其直接上级有权在编队的其中一艘舰船上部署旗舰指挥所(FCP),该舰艇位于专门的或经过改造的场所。
27. 战斗哨所(BP)是船上配备通信设备的地方,用于放置武器和(或)技术设备,并由船上人员执行公务(特殊)职责。战斗哨所由战斗哨所指挥官领导。
28. 所有指挥所和战斗所都有本章程附录二规定的名称、名称和编号。
§ 3.战斗编号
29、根据舰艇的作战组织,为见习生、工头和水手分配作战编号,记入人员编号表。
30.战斗编号由三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表示作战单位的编号,或表示军种的字母)表示战斗岗位所属的作战单位(军种)的编号,根据战斗情况,见习生、领班或水手所在的单位警报时间表(1号战备);
2)第二部分(一位、两位或三位)表示根据作战警戒表(战备1号),见习生、领班或水手所在的作战岗位编号;
3)第三部分(两位数)确定见习生、领班或水手是否属于战斗班:第一个数字表示战斗班的编号,第二个数字——见习生、领班或水手的编号战斗转变。
31. 战斗班次分配了以下编号:
1) 1, 5, 7 - 第一次战斗转变;
2) 2, 4, 8 - 第二个战斗转变;
3) 3, 6, 9 - 第三次战斗转变。
32、如果每个战斗班次一个战斗岗位最多有九人,则用数字1、2、3表示;最多 18 人 - 1 和 5、2 和 4、3 和 6;最多 27 人 - 1、5 和 7 人;2、4和8;3、6 和 9。
33. 指定战斗编号的程序按照本章程附录二规定的要求进行。
§ 4.舰船时刻表和作战指示
34. 为了在指挥所和战斗所分配船舶人员,以使用武器和使用船舶技术设备,以及执行其他系统的船舶活动和与特定情况条件相关的工作,船舶制定了时间表。船期表标明了行动地点(指挥所、战斗所、舱室、房间等)、船上人员的职责、军官的职位、见习生、工头和水手的职位和战斗人数。如有必要,制定人员部署方案。机组人员的姓名适合人员编号表。
35.船期分为战斗和日常。
36. 定义舰艇作战组织的主要文件是作战警戒时间表(第 1 号战备)。在此基础上,正在制定其他舰船时刻表和作战指令。
三十七、为将舰员转入舰船作战组织,现引入以下作战时间表:
1) 战斗警戒时间表(第 1 号战备),附有水下、水面和空中情况的技术和目视观察图,以及指挥所、战斗所和船上人员编号的报告卡;
2)第2号战备时间表,包括水下、水面和空中情况的技术和目视观察方案;
3) 船舶作战和巡航准备时间表(潜艇作战和巡航准备时间表(潜水和水面);
4) 主电厂试运行、试运行和撤离的准备时间表(对于有核电厂的船舶);
5) 船舶损毁控制时间表;
6) 船舶在困难条件下航行的时间表;
7) 船舶面临毁坏威胁时弃船的时间表(应急潜艇离开水面的时间表,应急潜艇离开地面的时间表);
8)打击水下破坏力量和手段的时间表,打击破坏活动和恐怖组织,1号和2号战备以及视觉和技术监视计划;
9) 使用机器人系统的时间表;
10) 接受(交付)武器和弹药的时间表;
11)拆船队的日程安排;
12) 船舶特殊处理时间表,包括特殊处理区域布局和船上人员移动,确定船舶去污、除气、消毒、剂量测定和化学控制以及船上人员消毒的职责,以及在船上引入隔离时(观察)。
38. 在潜艇上,为水下和水面阵地制定了两个战斗警戒时间表(第 1 号战备),为水下和水面阵地制定了两个第 2 号战备时间表。水下时间表是基本的。
39. 在战斗警戒(第 1 号战备)日程表中,作为附加职责,战斗岗位人员为密封船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