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
联邦法律
关于俄罗斯儿童和青年运动
国家杜马于 2022 年 7 月 6 日通过
2022年7月8日联邦委员会批准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 本联邦法律的规定主体
本联邦法律规定了俄罗斯儿童和青年运动(以下简称运动)活动的法律地位、目标、组织和财产基础。
第二条 运动的法律地位
1. 该运动是自愿的、自治的全俄罗斯公共国家运动,追求以下目标:
1) 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利益的国家政策的实施;
2) 协助抚养儿童、他们的职业方向、组织儿童和青少年的休闲活动;
3) 为儿童和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实现创造平等机会;
4) 为儿童和青少年的社会生活做好准备,包括根据俄罗斯传统的精神和道德价值观、俄罗斯联邦人民的传统、俄罗斯和世界文化的成就以及发展他们具有社会意义和创造性的活动、高尚的道德品质、对祖国的热爱和尊重、勤奋、法律文化、对环境的尊重、对自己命运和祖国命运对今世后代的个人责任感,以及其他对社会有用的目标。
2. 运动的法律地位、目标、组织和财产基础,包括运动的重组和清算程序,由本联邦法、其他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宪章确定。运动。
3. 本运动的创始文件是其章程。按照运动章程规定的方式,可以通过对运动的所有参与者具有约束力的运动内部文件。运动的章程和内部文件必须遵守本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的其他监管法律行为。
4. 本运动有权参与创建其他符合本条第 1 部分规定的目标的非营利组织。
5. 本机芯的财产以所有权归其所有。该运动对其所有财产负责。俄罗斯联邦或运动成员不对运动的义务负责,运动也不对俄罗斯联邦或运动成员的义务负责。
6.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和1995 年 5 月 19 日第 82-FZ 号“关于公共协会”的联邦法的规定适用于运动的活动,同时考虑到本联邦法规定的具体情况.
第三条 运动的基本原则
该运动的活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自愿参加运动;
2) 运动参与者的平等权利;
3) 考虑到运动参与者的个人特点;
4) 运动的连续性和系统性活动;
5) 与不同年龄的运动参与者有关的运动活动的连续性;
6) 运动活动的公开性。
第 4 条 运动的法律能力
1. 为实现其活动目标,本运动根据本运动章程规定的方式,有权:
1)为运动的参与者和其他公民组织和举办竞赛、论坛等活动,实施运动的项目;
2) 资助运动的地区分支机构、运动的集体参与者以及其他组织的活动,如果他们的目标符合本联邦法第 2 条第 1 部分规定的目标,以监测效率向运动的地区分支机构、运动的集体参与者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3) 与国际公共组织合作,如果其目标符合本联邦法第 2 条第 1 部分规定的目标;
4) 根据教育立法,实施额外的专业计划——高级培训计划、针对执行运动教育工作计划的专家的专业再培训计划以及运动与儿童和青少年的其他工作计划;
5) 为了实施本联邦法律,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
6) 制定和批准运动的内部文件;
7) 设立分支机构并终止其活动,开设和关闭本运动的代表处,包括在国外的代表处;
8) 有运动的标志(国歌、会徽、旗帜、锦旗和其他标志);
9) 根据本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其他规范性法律行为和运动章程从事其他活动。
2. 运动有权开展企业活动,如果其章程规定,仅在其服务于实现本联邦法第 2 条第 1 部分规定的目标的范围内,并符合这些目标。从运动的创业活动中获得的利润可以专门用于实现本联邦法律第 2 条第 1 部分规定的目标。
3. 为了让运动成员参与讨论管理运动和运动计划活动的问题,根据运动章程,运动可以设立工作、专家和其他咨询机构(理事会、委员会,团体)由运动成员(包括未成年人)和其他受邀人员组成。
第五条 运动主要活动的实施
1. 为确保实现其活动目标,该运动实施了该运动的教育工作计划、该运动与儿童和青少年有关的其他工作计划(以下也称为“运动工作计划”)。
2. 本运动的教育工作计划、方法和与该计划相关的其他材料由负责制定和实施普通教育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联邦执行机构与教育委员会共同制定。运动以示范性教育工作计划为基础,根据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安全战略,以及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和俄罗斯联邦批准的俄罗斯联邦教育发展战略运动的监事会。
3. 运动与儿童和青少年有关的其他工作计划、方法和与这些计划相关的其他材料由运动理事会与感兴趣的联邦执行机构一起制定,实施问题受相应计划的影响,并得到运动协调委员会的批准。这些计划在实施之前,须提交给履行在国家青年政策领域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国家财产职能的联邦执行机构,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如以及在普通教育领域履行制定和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职能的联邦执行机构,
4. 其目标与本联邦法第 2 条第 1 部分规定的目标相对应的科学、教育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可以参与运动的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与这些程序相关的方法和其他材料。外国代理人,根据1996 年 1 月 12 日第 7-FZ 号联邦法第 15 条“关于非营利组织”不能是非营利组织的创始人(参与者、成员),被列入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活动被认定为不受欢迎的外国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名单的外国组织不能参与运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与这些计划相关的方法和其他材料。
5. 运动实施运动的项目,组织和举办运动成员和其他公民的比赛、论坛和其他活动,考虑到他们的年龄特征,按照运动内部文件规定的方式。
6. 运动为确保其活动,包括运动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创建了运动的自动化信息系统。该系统运行的程序,包括确保其使用的技术、软件、语言、法律和组织手段的要求,在其中包含信息的程序和包含在其中的信息的组成,条件和程序提供对包含在此类系统中的信息的访问,由内部文件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确定。
第 6 条 公共当局对运动的支持
1. 公共当局根据本联邦法律、其他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总统法令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向运动提供支持和协助。
2. 俄罗斯联邦政府:
1) 批准从联邦预算中向运动提供补贴的程序,以及将联邦拥有的财产作为俄罗斯联邦财产出资转让给运动的程序;
2)批准联邦执行机构代表在运动机构中行使权力的程序;
3) 协调联邦行政当局和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当局的活动,以支持和协助运动,包括在学生参与者的专业指导方面。
3. 联邦执行机构在普通教育领域行使制定和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职能,行使下列权力:
1)在从事教育活动的组织中协调运动的活动,以实施基本的普通教育计划、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计划,以及儿童娱乐和康复组织;
2)根据本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的其他规范性法律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参与运动机构的活动;
3) 在从事教育活动的组织中为运动的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提供援助,以实施基本的普通教育计划、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计划,并确保运动与联邦的互动俄罗斯联邦主体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在这些问题上;
4) 对其他专业项目进行审查——高级培训项目、为执行运动工作项目的专家提供的专业再培训项目,与联邦执行机构一起确定在该领域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国家财产的职能州青年政策、此类考试的程序,以及与该联邦执行机构一起为运动培训这些专家提供援助;
5)向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最高执行机构发送运动的教育工作计划和与该计划相关的方法和其他材料,以及对俄罗斯主体执行当局的方法支持联邦和地方政府关于运动的活动,包括关于运动计划教育工作的实施;
6) 根据本联邦法律和其他联邦法律的其他权力。
4. 在州青年政策领域行使提供公共服务和管理国家财产职能的联邦执行机构行使下列权力:
1) 协调运动的活动,在儿童娱乐和康复组织、从事教育活动以实施基础普通教育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计划的组织之外进行,包括在组织中青年政策的基础设施、文化和体育领域的组织、其他与儿童和青年合作的组织;
2)根据本联邦法律和俄罗斯联邦的其他规范性法律行为,在其职权范围内参与运动机构的活动;
3)协助运动实施运动与儿童和青年有关的其他工作计划,并确保运动与联邦行政当局和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当局在这些问题上的互动;
4) 向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最高执行机构发送运动的其他儿童和青少年工作计划(运动的教育工作计划除外)以及与这些计划有关的方法和其他材料以及为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当局和地方政府的运动活动提供方法上的支持,包括实施运动与儿童和青年有关的其他工作计划(除了运动的教育工作计划);
5)协助运动培训参与运动工作的专家;
6) 对参与执行运动的其他儿童和青少年工作计划的专家的培训计划进行检查,确定进行此类检查的程序;
7) 根据本联邦法律和其他联邦法律的其他权力。
5. 负责制定和实施文化领域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联邦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研究、使用领域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联邦执行机构,自然资源的再生产和保护,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保健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联邦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高等教育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联邦执行机构教育,联邦行政当局,执行制定和执行体育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职能,联邦执行机构,执行制定和执行国防领域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职能,联邦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内政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联邦执行机构在确保俄罗斯联邦安全方面行使国家行政权,联邦执行机构行使发展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对民防领域的监督管理,保护人口和领土免受自然和人为紧急情况的影响,负责制定和实施旅游和旅游活动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联邦执行机构,以及其他联邦执行机构提供方法、后勤和其他支持和协助运动,参与对参与者——学生的教育,他们的职业方向,他们的休闲组织。和其他联邦执行机构为运动提供方法、后勤和其他支持和协助,参与学生参与者的教育、他们的职业定位和休闲活动的组织。和其他联邦执行机构为运动提供方法、后勤和其他支持和协助,参与学生参与者的教育、他们的职业定位和休闲活动的组织。
6.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行政机关执行:
1) 制定和实施支持运动(其区域分支机构)的措施;
2) 为运动的地区分支机构提供支持,包括与州和市级机构及其他组织的互动;
3) 地方政府在援助运动及其地区、地方和主要分支机构的问题上提供方法支持;
4)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以其他形式支持运动。
7. 在俄罗斯联邦主体最高官员的领导下,按照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考虑到运动理事会的建议,协调(咨询)该机构的创建是为了与该运动及其区域、地方和主要分支机构进行互动。
8. 地方自治机构执行:
1) 制定和实施支持运动的措施;
2) 为运动的主要和地方分支机构提供支持,包括与市政机构和其他组织的互动;
3)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和地方法律以其他形式支持运动。
第二章参与运动
第 7 条 公民参与运动
1. 运动的参与者可以是在小学普通教育、基础普通教育、中等普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运动章程确定的其他人(参与者-学生)的教育课程中学习的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受过中等普通教育和(或)中等职业教育以下教育并参与参与者-学生(参与者-导师)的教养和休闲组织者。
2. 导师参加者不能是根据俄罗斯联邦劳动法规定不得任教的人,根据1996 年 1 月 12 日第 15 号联邦法第 15 条规定为创始人的人(参加者,成员)非营利组织、外国代理人。
3. 本条第 1 款所述人员的加入运动的程序,以及被排除在运动之外的理由和程序,由运动章程确定。
4. 参与者-导师可以在运动中担任辅导员、志愿者的职能。导师参与者也可以是学生参与者的家长和其他法定代表。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运动的内部文件确定了参与指导者的职能程序。
第 8 条 参与法人流动
1. 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国家注册的社会团体,包括全俄青年和儿童社会团体和其他非营利组织(政党、宗教组织、领土公共自治政府除外) ,如果他们的目标符合本联邦法第 2 条第 1 部分规定的目标,则有权成为运动的参与者(运动的集体参与者)。
2. 根据1996 年 1 月 12 日第 7-FZ 号“关于非商业组织”的联邦法第 15 条,不能成为非商业组织的创始人(参与者、成员)的个人,外国代理人不能运动的集体参与者。
3. 允许本条第 1 部分规定的法人加入运动或将其排除在运动之外的决定,应按照运动宪章规定的方式,并考虑到本联邦法律的规定。
第九条
1. 学生参与者有权享有平等的全面精神、道德、文化、智力、专业、社会、身体发展和自我实现的条件,以识别和发展自己的才能。
2. 参与者-学习者和参与者-导师有权:
1) 平等参与运动的活动;
2)按照运动章程和运动内部文件规定的方式,在运动的主要、地方和区域分支机构和运动机构中选举和被选举担任选举职位;
3) 参加运动的法定活动,包括运动举办的活动;
4) 根据本运动的章程使用本运动的标志;
5) 行使本运动章程和本运动内部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3. 为积极参与运动的活动和运动的工作计划的实施,参与者-学生,参与者-导师以运动内部文件确定的方式,并以运动的资金为代价, 有权在从事教育活动的组织中掌握额外的教育计划,这些组织与运动签订了合作协议,为组织儿童娱乐和康复提供代金券,和(或)其他形式的鼓励,由运动内部文件确定。
4. 运动的集体参与者有权:
1)参与运动工作计划的实施;
2)参与为其他运动参与者和其他人组织和举办活动;
3) 按照运动章程和运动内部文件规定的方式接受资助;
4)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运动章程和运动内部文件规定的方式资助运动及其地区分支机构的活动。
5. 运动成员有义务遵守运动章程和运动内部文件的要求,并以行动为实现运动目标及其发展做出贡献。
6. 参与式导师参与参与式学习者的教育。运动教育工作的参与者和导师的录取程序由联邦执行机构确定,该机构执行制定和实施普通教育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职能。参与者-导师的活动程序,包括他们在运动活动领域的培训、再培训和高级培训的程序,由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通过的运动内部文件确定联邦执行机构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和实施普通教育领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
1. 运动成员的会计核算是根据运动成员的会计规则进行的,该规则是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通过运动章程或运动内部文件制定的。
2. 参加者-学生的注册在运动的主要分支中进行,这些分支是在从事教育活动的组织中创建的,以实施基本的普通教育计划和(或)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计划,使用联邦国家信息系统由俄罗斯联邦政府确定。
第 3 章结构运动
第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