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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19 17:06:19  

农民生活条件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7年1216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23027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9.5%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20030万户,占87.0%;拥有2处住房的2677万户,占11.6%;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196万户,占0.9%;拥有商品房的1997万户,占8.7%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13182万户,占57.2%;砖(石)木结构的5993万户,占26.0%;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884万户,占12.5%;竹草土坯结构的640万户,占2.8%;其他结构的329万户,占1.4%

 

住房数量与结构构成

 

单位:%、万户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按拥有住房数量划分构成


拥有1处住房

87.0

82.7

87.9

89.5

93.9

拥有2处住房

11.6

15.6

11.0

9.2

5.0

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

0.9

1.4

0.7

0.5

0.3

没有住房

0.5

0.3

0.4

0.9

0.8

按住房结构划分构成


 钢筋混凝土

12.5

15.7

13.5

9.5

5.3

 砖混

57.2

57.9

65.3

50.6

47.8

 砖(石)木

26.0

25.1

18.9

30.9

42.5

 竹草土坯

2.8

0.9

1.5

5.9

3.6

 其他

1.4

0.5

0.8

3.1

0.9

拥有商品房户数

1997

767

557

577

96

拥有商品房农户所占比重

8.7

10.1

8.1

8.0

7.4

 

  二、饮用水

 

  10995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47.7%9572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41.6%2011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8.7%130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6%155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0.7%67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3%96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4%

 

按饮用水来源划分的住户构成

 

单位:%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

47.7

62.3

43.9

38.2

36.1

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41.6

33.5

42.8

45.8

58.5

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

8.7

3.5

11.9

11.8

5.3

江河湖泊水

0.6

0.1

0.4

1.3

0.0

收集雨水

0.7

0.0

0.4

1.7

0.0

桶装水

0.3

0.2

0.4

0.4

0.0

其他水源

0.4

0.3

0.3

0.8

0.1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8339万户,占36.2%;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721万户,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