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和最大的城市群的社会经济发展长期规划措施的组成因特殊地位(单一工业直辖市(单一工业镇)、科学城、历史聚落)的存在而有所不同,人口和大型和最大的城市群在聚居系统中的作用。根据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当局和地方政府的提议,计划可以包括他们在各自权力范围内为各自领土的综合发展而开展的活动。
此外,可以通过使用以下机制来刺激区域的基础设施发展并增强其领土的经济潜力:
为投资支出提供基础设施预算贷款,包括运输、工程、公共、社会、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重建),公共交通投资,同时考虑到其先前债务政策的结果;
使用专业项目融资公司的债券为工程、交通和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或)重建融资,包括在住房建设中实施的融资;
重组对联邦预算的预算贷款债务,以释放资金支持基础设施的发展,特别是交通、工程、能源和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工业(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园区、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先进的社会经济发展地区,实施新投资项目所需的创新科技中心;
为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社会经济发展制定和实施个别计划,以进一步激励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潜力发展并减少区域间差异。
除其他外,实施该战略的机制是俄罗斯联邦的国家计划。
作为执行该战略的一部分,计划制定和批准一套措施,通过刺激内部和外部移民,同时考虑到参数,将人口吸引到具有巨大经济潜力、人口状况不利的地区。俄罗斯联邦的人口预测,包括俄罗斯联邦和城市的组成实体:
通过为公民的社会和生活安排提供组织和财政支持,包括提供税收优惠,以及通过加快发展经济适用房市场;
为海外同胞自愿安置提供便利。
根据该战略的规定,促进俄罗斯联邦主体经济专业化发展有前景,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对从联邦预算向俄罗斯联邦主体和(或)联邦国家支持经济部门的经济实体的预算提供补贴和其他有针对性的转移的部门规则进行清点,并在强制性会计方面对其进行修改用于俄罗斯联邦主体经济专业化和俄罗斯联邦人口预测参数的俄罗斯联邦主体和城市;
在对俄罗斯联邦每个特定主体的经济部门实施国家支持时,联邦当局考虑与其接壤的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经济专业化和(或)包含在相同的宏观经济中区域与它,以避免重复国家支持措施;
制定和批准俄罗斯联邦主体确定具有前景的经济专业化(“智能专业化”)行业创新发展优先事项的方法建议。
作为战略实施的一部分,可以:
制定和批准位于优先地缘战略领土(和其他宏观区域)的宏观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其实施计划,应确保部门战略规定的活动实施的时间和空间同步俄罗斯联邦的规划文件、俄罗斯联邦的国家计划、俄罗斯联邦的领土规划计划、发展自然垄断主体的投资计划;
批准将定居点分类为参考定居点的标准;
制定和批准一系列重要住区的社会经济和基础设施发展措施;
在俄罗斯联邦国家计划、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家计划、非计划活动框架内,在俄罗斯联邦预算系统预算支出和预算外资源规划中形成综合方法,国家参与的公司计划,旨在整合在城市群和主要住区以及相邻住区(在交通和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方面)发展社会、交通、工程、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的措施的成本。
该战略规定通过以下方式发展(调整)俄罗斯联邦地缘战略领土的社会经济发展机制:
制定和批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俄罗斯联邦边境地区与邻国之间的合作;
完善俄罗斯联邦优先地缘战略领土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计划的实施机制,包括实施至2025年和至2035年的远东发展国家计划;
补贴航空运输组织,以确保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加里宁格勒地区、远东大区、北极地区的乘客在从这些领土到俄罗斯联邦其他领土以及相反方向的航线上获得航空运输服务方向,以及远东大区域边界内的路线,从俄罗斯联邦其他领土到克里米亚共和国和塞瓦斯托波尔市的乘客,以及在相反方向,居住在偏远和难以到达的乘客- 到达领土,在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内的路线上。
在制定和修改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和联邦项目(计划)时,会考虑到该战略的规定。”。
8. 在上述战略的附录 1 中:
a) 与蒂瓦共和国有关的部分应补充以下段落:
“旅游 - 酒店和公共餐饮场所的活动、行政活动和相关的附加服务(旅行社和其他在旅游领域提供服务的组织的活动)”;
b) 在关于车臣共和国的部分:
删去第二款中的“(生产机动车除外)”;
在第四段之后,增加以下一段:
“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品的制造;”;
在第十三段之后,增加以下一段:
“电气设备制造;”;
c) 在关于哈巴罗夫斯克地区的部分:
在第十一段之后,增加以下一段:
“其他非金属矿产品的生产;”;
删去第二十三款。
9. 在上述战略的附录 3 中:
a) 在第 II 节中:
“城市及总人口50万以上,形成大城市群和主要城市群的城市及其相邻直辖市”名称如下:
“俄罗斯联邦主体经济增长的透视中心是人口超过50万的城市群”;
在“总人口少于 50 万的城市”小节中:
名称应采用以下措辞:
“俄罗斯联邦主体经济增长的前景中心,包括那些形成人口少于50万的城市群”;
在有关普斯科夫市的立场之后,添加以下立场:
“萨兰斯克-鲁扎耶夫卡”;
b) 在第三部分:
名称应采用以下措辞:
“III. 作为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中心的城市,以及与其相邻的市镇,这些城市将为俄罗斯联邦的经济增长做出每年高达 0.2% 的贡献”
排除该小节的名称;
c) 第 V 节应以下列措辞说明:
"V. 有前景的经济增长中心,已具备形成世界级科学和教育中心的条件
莫斯科和莫斯科地区具有高研究和生产潜力的城市,这些城市是莫斯科城市群的一部分,包括科学城
圣彼得堡 - 加奇纳
新西伯利亚 - 科利佐沃
喀山
先生。托木斯克
沃罗涅日
奥布宁斯克
萨拉托夫
建立世界级科学和教育中心的俄罗斯联邦主体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确定”;
d) 应删除脚注 1。
10. 上述战略的附录 5 应说明如下:
“至 2025 年俄罗斯联邦
空间
发展战略附录第 5 号(经俄罗斯联邦政府2022 年 6 月 25 日第 1704-r 号法令修订)
俄罗斯
联邦空间发展的目标
目标 | 2017年 | 场景 | |
惯性 | 目标 | ||
2025年 | 2025年 | ||
1. 俄罗斯联邦主体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俄罗斯联邦有前景的大型经济增长中心所在的地区,百分比 | 101 | 102,6 | 103,7 |
2. 属于优先地缘战略领土(北极地区除外)的俄罗斯联邦主体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俄罗斯平均价值的比值 | 0,64 | 0,66 | 0,7 |
| 8200 | 9400 | 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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